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剑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张剑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年7月至2011年7月,任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纪委副书记。2011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四川安捷车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5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瑞可达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瑞可达副总裁,2025年11月至今任瑞可达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剑先生通过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的出资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3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五浦上路88号二楼2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马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马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6、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2、3、5、6、7、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进、戴文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4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张剑先生,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吴世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情况如下:
(一)聘任总经理
聘任张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副总经理
1、聘任黄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聘任王高飞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聘任王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处分的情形。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小丽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熊小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五、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俞雪华先生、马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七、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68888799
传真:0512-68831217
邮箱:stock@recodeal.com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五浦上路88号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吴世均先生,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1998年7月开始,历任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员、销售部副经理。2006年1月创立瑞可达有限,历任瑞可达有限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5月起至2023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任联瑞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艾立可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四川瑞可达执行董事、四川艾立可执行董事、武汉亿纬康执行董事、瑞可达连接技术执行董事、新加坡瑞可达董事、泰州瑞可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瑞博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世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6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吴世均的一致行动人。吴世均先生为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公司股东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63%的出资额,通过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世均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博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03年6月任重庆金美通信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任苏州格博精密机械制造(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6年进入瑞可达有限,期间任瑞可达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副经理等职务。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9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并持有公司股东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75%的出资额,通过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良军先生,195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76年12月至1983年8月,先后任北京化工二厂工人、河北电话设备厂技术员。1986年6月至2021年11月,历任北京邮电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2021年11月退休。现任: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良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琼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0年3月任安徽天鹅空调器有限公司副科长;2000 年4月至2002年4月任蚌埠新城区财经局科员;2002年5月至2007年2月任苏震热电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7年3月至2011年3月任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苏州皇家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5年8月任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无锡朗贤轻量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海南迈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年7月至今任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上海迈芯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6月至今任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3月至今任苏州工品一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中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软件平台军用中间件研究中心副主任、总工程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CAD&CG专委会委员;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勇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律师。曾任: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君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剑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年7月至2011年7月,任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纪委副书记。2011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四川安捷车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5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瑞可达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瑞可达副总裁,2025年11月至今任瑞可达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剑先生通过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的出资额,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杰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10月至2013年11月,历任飞利浦消费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管理员,旭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客户供应链经理,瑞美无线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供应链经理,波尔威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全球采购部高级采购经理。2013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瑞可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杰先生通过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苏州联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7.5%的出资额,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博先生,简历同上。
王高飞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2004年7月至2007年3月任科德宝.宝翎无纺布(苏州)有限公司客服经理;2007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苏州腾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应付、税务;2009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 有限公司总账主管;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销财务经理、审计副经理;2015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经管理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高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目前尚未归属。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博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2008年至2011年,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1年至2020年,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20年至2026年,任东吴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事业二部总经理。2026年4月至今任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熊小丽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2年9月至今,任瑞可达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小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目前尚未归属。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5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38.98元/股调整为27.63元/股,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650万股调整为788.2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该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同时,本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相应的预留权益失效。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38.98-0.3)÷(1+0.4)≈27.63元/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由500万股调整为650万股,其中预留授予数量由90万股调整为117万股。鉴于公司实际预留授予数量为30万股,剩余未授予的预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共计87.00万股已失效。因此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650-87)*(1+0.4)=788.20万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38.98元/股调整为27.63元/股,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650万股调整为788.20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部分预留权益失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38.98元/股调整为27.63元/股,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650万股调整为788.20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的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2025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6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28日,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2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对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 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2025年度营业收入均未达到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的各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17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48万股。鉴于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其当期不得归属的1.747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因此,激励对象由239人调整为222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2272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有1位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目前有5位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有1位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目前有5位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作废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7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1.225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5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10万股。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500万股调整为6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10万股调整为533万股。预留授予90万股调整为117万股,公司实际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0万股,剩余8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未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的12个月明确激励对象,相应权益已失效,因此实际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650万股调整为563.00万股。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563.00万股调整为788.2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33.00万股调整为746.20万股;预留授予30.00万股调整为42.00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27.63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39人,预留授予19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9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员工激励方案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及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注:上表以剔除已失效的87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并按实施2024年年度、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的数量为准。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71.225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2月5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22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171.2256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22名激励对象归属171.225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2月5日
(二)首次授予归属数量:171.2256万股
(三)首次授予归属人数:222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7.6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1、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因离职导致不符合归属条件的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5.48万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不包括因个人层面考核为C导致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均为实施2024年年度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的数量计算。
3、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王高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拟归属的22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高飞先生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