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28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陈寿平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08,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77%)的公司董事管佩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2,1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94%)。
持有公司24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5%)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夏洪川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6%)。
持有公司462,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26%)的公司董事陈寿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5,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6%)。
持有公司379,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50%)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0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2%)。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3,7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8%)。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截至2025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46,250股,因其上次减持计划于2026年1月14日实施完成,2026年已减持股份为66,500股,因此许金卓先生2026年剩余可减持额度为不超过45,062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7日、2026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05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6-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陈寿平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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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许金卓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陈寿平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未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管佩伟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2,187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94%;夏洪川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937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6%;陈寿平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5,525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06%;许金卓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062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42%。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9月3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陈寿平先生、许金卓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陈寿平先生、许金卓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等相关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陈寿平先生、许金卓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陈寿平先生、许金卓先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管佩伟先生、夏洪川先生、陈寿平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