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8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同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黄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吴世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刘琼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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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吴世均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张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黄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张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高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吴世均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小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熊小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该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同时,本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相应的预留权益失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据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38.98元/股调整为27.63元/股,授予数量(含预留部分)由650万股调整为788.20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71.2256万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2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瑞创”)原部分股东及新入股东拟对苏州瑞创进行增资,合计增资金额为6,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增资金额为3,500万元。公司有权推荐3名董事人选。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瑞创60.61%的股权,苏州瑞创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世均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瑞创”)原部分股东及新入股东拟对苏州瑞创进行增资,合计增资金额为6,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增资金额为3,500万元。公司有权推荐3名董事人选。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瑞创60.61%的股权,苏州瑞创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增资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 类型,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对外投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对联营企业增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增资完成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对联营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拓展高速连接器产品应用,公司拟向苏州瑞创增资3,500万元。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瑞创25%的股权转让给成都智禾光通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瑞创股东蒋奇追加投资600万元,新入股东苏州瑞创众联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1,200万元;苏州智禾祥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1,200万元。本轮增资合计增资6,500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瑞创60.61%的股权,苏州瑞创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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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增资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类型。苏州瑞创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吴世均先生、原董事马剑先生担任苏州瑞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3,000万元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苏州瑞创存在日常经营业务往来。
除上述情形外,关联方与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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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增资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类型。
(二)交易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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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的情形。公司原董事马剑先生系苏州瑞创众联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以外的各股东与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
(三)权属状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瑞创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轮投资方均以货币形式、按注册资本对苏州瑞创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定价主要基于目标公司相关技术的未来商业价值的判断,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均在履行内部签约流程,尚未完成实际签署,待各自内部决策完毕后,再行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以最终签订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联营企业苏州瑞创主要开展高速线缆组件等高速连接器相关业务,本次参与增资将提升苏州瑞创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促进苏州瑞创更好地实现其经营目标,可以进一步拓展公司的高速连接器产品应用,不断扩展合作领域的深度和广度。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后工作,持续关注苏州瑞创的经营状况及管理成果,积极防范应对和控制投资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对苏州瑞创的增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会议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吴世均先生回避表决。
八、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公司对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审核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联营企业增资控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50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十五五·未来产业一一科创企业产业迭代与创新赋能之2025年度智能制造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
暨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2日(星期五) 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5日 (星期五) 至05月21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recodea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22日(星期五)15:00-17:00参加十五五·未来产业一一科创企业产业迭代与创新赋能之2025年度智能制造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以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22日 (星期五) 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世均先生;总经理:张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博先生;财务总监:王高飞先生;独立董事:周勇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22日 (星期五)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5日 (星期五) 至05月21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recodea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2-68888799
邮箱:stock@recode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51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可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代码:118060
● 可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 转股价格:73.85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年5月20日至2031年11月13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000手(10,00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152,760.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8,847,239.24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8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2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瑞可转债”,债券代码“118060”。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瑞可转债”自2026 年5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瑞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100,00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四)债券期限:6年,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31年11月13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11月20日,T+4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5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11月1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73.85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债代码和简称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瑞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6年5月20日至2031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瑞可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瑞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5年11月14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瑞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3.8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可转 债”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73.85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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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如下: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瑞可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8888799
邮箱:stock@recodeal.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五浦上路88号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