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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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公告

2026-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6-023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9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202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900万元,关联董事葛海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初至5月9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额度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拟新增向关联方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0万元;

3、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新增。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2、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采购及销售商品或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常规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照公司与其他市场主体的交易规则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6-022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201号仕佳光电子产业园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议案名称: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议案名称: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高速光芯片与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7、议案8、议案9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4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7、议案8、议案9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腾、林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6-021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4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但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经核查: 1 名核查对象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累计卖出公司股份 6,800 股,该人员内幕信息知情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9 日。其股票交易行为发生在公司筹划股权激励事项之前,交易时点与内幕信息知悉时点间隔时间较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及时登记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经核查,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