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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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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8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总股本由135,897,400股减少至135,867,4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5,897,400.00元减少至135,867,4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债权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申报债权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

(三)申报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起45天内。

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四)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 03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江成全

联系电话:0551-66850062

传真号码:0551-66850031

电子邮箱:rnzndb@runachina.com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自2020年3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期限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原定任期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晟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选举徐晟先生、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由徐晟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程永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徐晟先生、程永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上述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上述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原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的辞职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公司及董事会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0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任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连任期限满六年,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徐晟先生、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由徐晟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程永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徐晟先生已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徐晟先生的通知,徐晟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共计10个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大永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2人,代表股份数为100,135,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8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数为100,02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数为114,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83%;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1%。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14%;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1%。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14%;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14%;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14%;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24%;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2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0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056%;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陈朝晖、张世钰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前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8,2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

同意98,98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83%;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13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83%;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023,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9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08%。

本议案获得通过,徐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0,023,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9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08%。

本议案获得通过,程永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吴莎律师、李海军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