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6-2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郭生、职工董事张际飞现场参会,董事长周舟、董事徐永明、董事张旭、董事吴荣斌、独立董事哈刚、独立董事王英明、独立董事袁知柱视频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舟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周舟、郭生、张旭、张际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徐永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公司经理层2023-2025年任期考核结果及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徐永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6-2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沈阳机床”)拟与通用技术集团大连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机床”)共同投资设立辽宁镱镨精密机床部件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拟签署《出资协议》。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5,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沈阳机床出资人民币17,500万元,占比70%;大连机床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占比30%。上述出资均为各方自有资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连机床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周舟先生、郭生先生、张旭先生、张际飞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4.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大连机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公司出资额未达到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通用技术集团大连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董家沟街道淮河东路97号
法定代表人:朱祖顺
注册资本:289,793.037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0YKTWE4K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数控机床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工具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贸易经纪,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02464%。
关联关系:大连机床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大连机床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度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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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镱镨精密机床部件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审定为准)。
股权结构: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5,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沈阳机床出资人民币17,500万元,占比70%;大连机床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占比30%。上述出资均为各方自有资金。
拟设立公司名称、企业类型、企业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治理结构:合资公司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约束下规范经营,按照现代企业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拟设立党委、纪委,不设董事会,设立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合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三重一大”制度、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等。党组织、董事、经理层按照权责履行职权,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股东、董事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各方均以货币出资,根据持股比例共同投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初步拟定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尚未签署出资协议,初步拟定的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通用技术集团大连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一)拟设立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辽宁镱镨精密机床部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以登记为准)。
3.经营范围: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4.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分公司:目标公司设立完成后,在大连市设立分公司。
(二)注册资本与出资安排
1.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
2.出资比例、方式、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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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币出资应足额存入目标公司账户。
4.出资完成后,目标公司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
1.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并享有知情权、查阅权、提案权等法定股东权利。
2.股东应按期足额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向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不得擅自泄露目标公司商业秘密,不得从事损害目标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4.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股东应配合完成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设立手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公司治理
1.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1名,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
2.目标公司不设监事及监事会。
(五)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
1.利润分配:目标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可分配利润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亏损承担: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不足清偿部分,由各方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利润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股权处置与转让
1.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书面通知需载明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包括股权数量、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其他股东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股权质押、冻结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七)出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额缴付出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目标公司或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战争、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并提供证明,双方协商延期、变更或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协议生效与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设立时的章程文本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公司章程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目标公司留存壹份,登记机关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合资成立功能部件公司,是上市公司聚焦主业、推动产业升级、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深远影响:一是助力聚焦核心主业,集中资源强化高端数控机床配套能力,巩固业务优势;二是推动产业升级,整合沈阳、大连等地资源,突破核心部件进口依赖瓶颈;三是培育新利润增长点,通过扩大内部配套、拓展外部市场,优化盈利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响应国家制造强国战略,提升行业地位与市场影响力。
七、2026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3月末,公司与大连机床发生日常关联采购106万元,日常关联销售1,315万元。
八、其他会议审核情况
(一)独董专门会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与大连机床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经过研究讨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委员郭生、张旭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十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