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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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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3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邱峰先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暨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议案》。

因邱峰先生个人安排等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邱峰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时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中《关于选举邱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子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变更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余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余玉林先生的基本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余玉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余玉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变更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余玉林)(公告编号:2026-004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玉林)(公告编号:2026-0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玉林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罗田县司法局工作;现任湖北神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执业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4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变更

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撤销邱峰先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暨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情况说明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邱峰先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暨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议案》,邱峰先生因个人安排等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对邱峰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同时取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该子议案。

二、关于提名余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余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余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余玉林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2026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录云女士《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提名余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加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录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0,550,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子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4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时间:2026年5月26日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邱峰先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暨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议案》、《关于提名余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变更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公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韩录云女士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韩录云女士提请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包括《关于提名余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项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韩录云女士,现持有公司8.80%的股份,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提案,公司应当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列入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议程。

除取消部分子议案及增加临时子议案外,公司原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时:提案1、10、11,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提案1、2、3,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3、14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余下提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上述提案除提案11涉及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外,其他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六)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四)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人:郭青

(六)联系电话:0372-326356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七)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一)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5”,投票简称为“林重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4,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