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温州承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炳松、李玉荷及一致行动人周翔、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炜仕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炜仕投资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炜仕投资于2026年5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837,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持股比例由3.02%减少至1.03%,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目前,炜仕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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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炜仕投资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炜仕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炜仕投资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