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6-01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周四)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杨世泽先生。
6、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673,851,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89,103,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399%。
3、网络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9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84,747,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500%。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9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425,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32%。
5、在本次会议中,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议案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1,672,081,6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43%;1,473,44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80%;296,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7%。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1,672,089,6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48%;1,515,44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05%;246,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4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671,046,0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324%;2,591,74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48%;213,8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06,667,1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3784%;1,548,26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4280%;209,9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3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06,667,14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84%;1,548,26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209,92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6%。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565,426,285股,关联股东已在本议案的表决中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 1,672,232,9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33%;1,407,04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41%;211,6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06,806,66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71%;1,407,04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7%;211,62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 1,672,131,5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72%;1,385,54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8%;334,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672,072,6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37%;1,566,62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36%;212,3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06,646,38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93%;1,566,62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9%;212,32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672,055,4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27%;1,568,62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37%;227,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06,629,185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5%;1,568,62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7%;227,52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及王子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