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27
债券代码:242936 债券简称:25发展Y1
债券代码:243004 债券简称:25发展Y3
债券代码:243237 债券简称:25发展Y4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会议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至5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minlist@minmetal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和经营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
(二)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会议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至5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minlist@minmetal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494206
邮箱:minlist@minmetal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26
债券代码:242936 债券简称:25发展Y1
债券代码:243004 债券简称:25发展Y3
债券代码:243237 债券简称:25发展Y4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336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71,910,71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3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016,199.89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的现金红利外,其他A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36元(含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为每股0.03024元;如相关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024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照税法规定自行缴纳,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36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494206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