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孙刚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刚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不再认定孙刚伟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辞任董事后,孙刚伟先生仍在公司就职。孙刚伟先生将继续任职至改选董事就任之日。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何倩嫦女士《关于提议增加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倩嫦女士提议选举周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议将前述事项作为临时提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周海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孙刚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结合魏子芳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及发挥的作用等因素,公司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一)董事辞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孙刚伟先生的辞职报告,孙刚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董事后,孙刚伟先生仍在公司就职。孙刚伟先生辞任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故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孙刚伟先生仍继续履行其作为非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刚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832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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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独立董事选聘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何倩嫦女士《关于提议增加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何倩嫦女士提议选举周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议将前述事项作为临时提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该函出具日,何倩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5.58%。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倩嫦女士具备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周海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周海先生的简历如下:周海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6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材料开发工程师、材料开发主任工程师、创新材料开发部部长;2017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创新材料开发部部长、汽车通用材料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汽车研发部总监、研发中心副总监、创新与市场部总监、汽车事业部负责人。
周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海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1、原核心技术人员信息
孙刚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3月至2017年12月,历任陶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化学弹性体、电线电缆部门高级研发工程师;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塞拉尼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技术与创新部门亚太区产品线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加入公司后,历任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孙刚伟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均为非单一发明人且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且孙刚伟先生仍在公司工作,此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公司与孙刚伟先生签署了相关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与解除劳动关系后,均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等相关信息,并承担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孙刚伟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结合魏子芳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及发挥的作用等因素,公司新增认定魏子芳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简历如下:
魏子芳先生,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材料助理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新市场事业部主任工程师、智慧家居事业部产品线经理、智慧家居事业部苯乙烯产品线负责人。
截至目前,魏子芳先生直接持有59,231股公司股份。魏子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三)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孙刚伟先生负责的研发工作将由其他人员接手负责后续推进。此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培养了一支年轻高效、富有奋斗精神和创造力的研发团队。公司技术团队涵盖了高分子材料、高分子物理、材料工程、化学工艺、自动化控制、模具成型等专业领域。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6人,具体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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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此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研发部门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部门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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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何倩嫦女士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公告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持有25.58%公司股份的股东何倩嫦女士,在2026年5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现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孙刚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刚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任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就职。
2026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何倩嫦女士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何倩嫦女士提议选举周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至该函出具日,何倩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5.58%。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何倩嫦女士具备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年5月27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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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9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 6、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3.01关联股东李健益女士、杨勇光先生、孙刚伟先生回避表决;议案4.01关联股东李健益女士、杨勇光先生、孙刚伟先生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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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