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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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2026-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810.3084万份

3、行权人数:251人

4、行权价格:15.03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起始日为2026年5月20日,行权截止日为2027年4月9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重要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