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指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障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被任何第三方所依赖,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2026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决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林育成主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的9:15至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公司与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资格进行了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经本所律师查验,在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签名册上签名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45,008,4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235%。上述人员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此外,通过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971人(含沪港通统一投票主体),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03,814,7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843%。
2、除本所律师以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经合并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世运电路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8,823,179股,同意178,120,327股,反对170,633,152股,弃权69,70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32%。
2、《关于〈世运电路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8,823,179股,同意178,094,527股,反对170,655,752股,弃权72,90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558%。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134,33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5%;反对109,156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6%;弃权72,90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9%。
3、《关于制订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01、《关于制订董事长林育成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8,823,179股,同意177,972,247股,反对170,720,332股,弃权130,60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07%。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12,05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5%;反对173,736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4%;弃权130,60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1%。
3.02、《关于制订副董事长佘英杰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3,943,072股,同意33,121,840股,反对170,694,032股,弃权127,20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407%。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41,75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6%;反对147,436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5%;弃权127,20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9%。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投票。
3.03、《关于制订董事王鹏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8,823,179股,同意177,968,107股,反对170,744,532股,弃权110,54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195%。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07,91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1%;反对197,936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1%;弃权110,54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8%。
3.04、《关于制订董事蒋毅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8,823,179股,同意177,987,807股,反对170,724,832股,弃权110,54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52%。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27,61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32%;反对178,236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9%;弃权110,54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9%。
3.05、《关于制订独立董事陈景山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8,823,179股,同意177,967,407股,反对170,743,032股,弃权112,74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193%。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07,21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0%;反对196,436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6%;弃权112,74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4%。
3.06、《关于制订独立董事陈群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8,823,179股,同意177,967,407股,反对170,743,032股,弃权112,74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193%。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07,21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0%;反对196,436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6%;弃权112,74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4%。
3.07、《关于制订独立董事郑洋洋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8,823,179股,同意177,980,007股,反对170,731,132股,弃权112,04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29%。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19,81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8%;反对184,536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8%;弃权112,04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4%。
4、《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8,823,179股,同意178,012,247股,反对170,704,132股,弃权106,800股,同意的股份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322%。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052,05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5%;反对157,536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8%;弃权106,800股,占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7%。
除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根据会议通知并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收到临时提案或新的提案。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中《关于制订副董事长佘英杰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通过,其余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赵 洋
经办律师:
胡斌汉
郭 崇
二〇二六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集团”)发来的《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参与世运电路2025年年度股东会网络投票事项的说明函》,因顺控集团工作人员进行网络投票时疏忽,勾选错误,对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误投了反对票,导致议案3.02《关于制订副董事长佘英杰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通过。顺控集团始终支持上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规范运作,以及其为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所作出的努力,顺控集团对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的投票意向均为同意。顺控集团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召开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股东会审议前述议案。董事会将尽快作出决议,并相应发出股东会通知,将前述议案重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世运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林育成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世运电路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世运电路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逐项表决《关于制订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董事长林育成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副董事长佘英杰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董事王鹏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董事蒋毅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关于制订独立董事陈景山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关于制订独立董事陈群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7议案名称:《关于制订独立董事郑洋洋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新豪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对议案3.02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144,880,107股股份未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斌汉、郭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提请召集人”)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函》(以下简称《提请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请函》具体内容
“致: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或“公司”)股东,持有世运电路23.67%的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026年5月14日,世运电路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审议《关于〈世运电路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公司对世运电路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全部议案的投票意向均为赞成,因本公司具体工作人员在进行网络投票时疏忽,勾选错误,导致对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投了反对票,本公司实际对该等议案均无异议。根据世运电路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投票结果,鉴于上述情况,世运电路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制订副董事长佘英杰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通过。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持有世运电路10%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提请公司董事会于收到本函后尽快且不晚于十日内同意召开世运电路临时股东会,并在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后五日内发出召开世运电路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依法提出以下议案提交世运电路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提案:《关于制订副董事长佘英杰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其担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公司根据上述2026 年度薪酬方案确定副董事长佘英杰先生2026年度薪酬。···议案内容见附件。
上述提案适用非累积投票制度,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鉴于公司临时股东会涉及广大股东的重大权益,请公司董事会依法申请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并为股东开通网络投票通道。”
二、后续处理
关于提请召集人提出的《提请函》及相关提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作出决议,并根据同意召开股东会的决议相应发出股东会通知,将前述提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