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天鹅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C305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干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人,代表股份279,598,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148%。其中中小投资者208人,代表股份13,784,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65,813,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51%。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7人,代表股份13,784,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7%。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500,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51%;反对票3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34%;弃权票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15%。
2、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500,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51%;反对票3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34%;弃权票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15%。
3、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475,0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60%;反对票7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61%;弃权票5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3,661,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1070%;反对票7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5296%;弃权票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3634%。
4、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492,8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23%;反对票5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97%;弃权票5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3,679,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2361%;反对票5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4004%;弃权票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3634%。
5、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49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18%;反对票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87%;弃权票5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95%。
6、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488,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8%;反对票5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84%;弃权票5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08%。
7、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8,688,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747%;反对票85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3060%;弃权票5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93%。
8、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8,693,1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763%;反对票8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3044%;弃权票5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93%。
9、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8,692,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761%;反对票85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3046%;弃权票5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见证律师:董亚杰、宋炫澄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