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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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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于2026年5月15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东代为履行首席执行官职责的议案》

秦湘女士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执委会委员董东先生代为履行首席执行官职责,代行职务的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秦湘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秦湘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秦湘女士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进行。截至本公告日,秦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由公司执委会委员董东先生代为履行首席执行官职责,代行职务的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董事会对秦湘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董东先生简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董东先生简历

董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金融与财务)专业硕士。1992年6月至1997年9月,任深圳市宝东地产有限公司职员;1997年9月至2000年11月,任大鹏证券深圳环宇营业部客户服务部/交易部经理;2000年11月至2018年5月,历任广发证券深圳红宝路营业部交易部市场部经理、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副总经理、深圳民田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兼深圳中心区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6年4月任职于国盛证券,其中2018年9月至2026年4月担任副总经理,并兼任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财富管理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等职务;2026年4月起,担任华林证券执委会委员;2026年5月起,代行华林证券首席执行官职责。

截至目前,董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该办法第七条所列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