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11号楼40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国栋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1人,代表股份100,375,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7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85人,代表股份724,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99,651,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125%。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3人,代表股份724,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1%。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0,355,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704,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355,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27%;反对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8%;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会作了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355,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343,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2,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06%;反对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9%;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5%。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341,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9%;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0,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809%;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65%;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345,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反对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4,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28%;反对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0%;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2%。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910,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71%;反对449,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4%;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60,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873%;反对449,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739%;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隋国栋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7,144,976股,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8,063,383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75,208,359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123,646,884股,关联股东隋国栋先生及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避,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25,126,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反对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84,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91%;反对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2%;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0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刘峰先生、刘超先生、许欢先生。刘峰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5,316,123股,刘超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080,616股,许欢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00股,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共为24,397,939股,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174,457,304股,关联股东刘峰先生、刘超先生、许欢先生在议案表决中予以回避,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75,938,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7%;反对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85,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85%;反对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2%;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2%。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0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334,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83,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49%;反对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39%;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12%。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胡天任律师及丁秋艳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