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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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45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赎回情况: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于近日到期收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68,779.81万元,收到存款收益167.78万元。

● 现金管理种类: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三个月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三个月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具体事宜。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2月14日,北汽新能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购买了16,679.81万元大额存单、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购买了36,700.00万元定期存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购买了15,400.00万元定期存款。

二、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6年5月14日,公司收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68,779.81万元,收到存款收益167.78万元。具体如下: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的余额为100,239.47万元(不含本公告披露赎回的募集资金68,779.81万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4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公司一层蓝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刘观桥先生授权独立董事郑建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3人。

2、董事会秘书乔元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莲花、廖齐越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