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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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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同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杨磊先生、Zhang Ming(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井光利先生、汤天申先生、李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本次股东会选举的三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以及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即2026年5月15日至2029年5月14日。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2人,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井光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1、聘任Zhang Ming(张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即2026年5月15日至2029年5月14日。

2、聘任杨逊女士、Yuchun Wang(王雨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即2026年5月15日至2029年5月14日。

3、聘任杨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即2026年5月15日至2029年5月14日。杨逊女士在兼任副总经理期间不分管公司经营业务。

4、聘任刘荣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即2026年5月15日至2029年5月14日。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杨逊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冯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2026年5月15日至2029年5月14日。冯倩女士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且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历

(一)董事长简历:

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

1964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莱斯大学材料化学专业博士学历,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EMBA,入选“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2004年创办安集,2004年9月至今历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2004年11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董事;2006年2月至2017年6月历任安集有限(公司股改前)董事、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台湾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宁波安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北京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董事;2017年6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Shumin Wang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9,682股,间接持有公司8.14%股份。Shumin Wang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的董事,除此之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1.战略委员会委员:

(1)Shumin Wang女士:详见简历(一)

(2)汤天申先生:

1957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电子工程博士学历。历任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金斯维尔分校助理教授、终身职副教授,Lanstar首席工程师,Intel资深设计经理,Penstar首席技术官,华虹NEC副总裁,中芯国际商务发展副总裁、设计服务资深副总裁、执行副总裁,Solantro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广东跃昉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墨芯人工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6年5月11日至今任怡俊集团控股董事会主席和执行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汤天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磊先生:

197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历任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全球副董事,Vantage Point Venture Partners董事,极地晨光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上海粒子未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2017年6月任安集有限(公司股改前)董事;2011年6月至2025年12月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Zhang Ming(张明)先生:

196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佛山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比利时巴可公司区域销售经理、美国科视数字系统公司总经理、英国豪迈集团中国区总裁、英国标准协会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欧陆科技集团中国区董事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山东安特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SEPPURE PTE. LTD.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CORDOUAN TECHNOLOGIES总裁;2022年4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董事。2020年12月起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起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Zhang Mi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4,186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审计委员会委员:

(1)井光利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中央党校经济学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天津文化用品采购供应站财审科科长,天津一商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党委书记。2022年5月退休。2025年10月至今任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井光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宇先生: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2013年8月至2024年12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25年1月起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磊先生:详见简历(二)1(3)

3.提名委员会委员:

(1)汤天申先生:详见简历(二)1(2)

(2)井光利先生:详见简历(二)2(1)

(3)Shumin Wang女士:详见简历(一)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李宇先生:详见简历(二)2(2)

(2)井光利先生:详见简历(二)2(1)

(3)杨磊先生:详见简历(二)1(3)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Zhang Ming先生:详见简历(二)1(4)

2.Yuchun Wang先生:

1963年出生,美国国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材料工程专业博士学历。历任Applied Materials工程师,NuTool技术经理,Cabot Microelectronics技术专家、项目负责人,Applied Materials全球产品经理、资深技术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6月任安集有限(公司前身)副总裁。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Yuchun Wang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7,801股,间接持有公司0.12%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杨逊女士: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联创投资–美国由尔进出口(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人事主管,斯宾菲德精密仪表(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2004年7月至今历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办公室经理、行政人事总监、常务副总裁;2015年12月至今任宁波安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上海钥熠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董事。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25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杨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2,241股,间接持有公司0.36%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杨逊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4.刘荣先生: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财务管理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建弘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至今任山东安特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河北硅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监;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282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冯倩女士:

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冯倩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综合保税区T6-5一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Shumin Wang女士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6、7、8、10、12。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6、7、8、10,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议案3、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严杰、刘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19 股票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公司自查情况,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名核查对象(非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上述核查对象均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有2名核查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经公司核查确认,上述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2、另有1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经公司核查确认,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由于其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的理解所致,其交易公司股票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数量较少,上述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公开行情、已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信息及个人投资判断所作出的独立决策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为强化全体员工的证券市场规范意识,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计划取消该名激励对象当期归属资格。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5号),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30,5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305,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3,891,095.27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608,904.7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4月14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344号)。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电子材料”)在中国银行上海川沙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安集电子材料于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注销以上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甲方一与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一账号为458542800185,截至2026年5月13日,专户一余额为0万元,专户一仅用于甲方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二账号为458549952245,截至2026年5月13日,专户二余额为0万元,专户二仅用于甲方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康杰、包建祥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协议之必备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各方已认真阅读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并同意遵守:

1、本协议各方均清楚并承诺会严格遵守《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反商业贿赂和商业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各方都理解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本协议各方均不得向对方、对方工作人员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及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任何物质或者非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房产、股权、支付凭证(如购物卡、消费卡、提货券等)、实物、有价证券、旅游、宴请、赞助、工作安排等,或为上述商业贿赂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但如该等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且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协议中明示。

3、本协议各方确认,本协议任一方均严格禁止己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本协议任一方经办人员发生反商业贿赂条款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该方内部规章制度的,都将受到该方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本协议各方均反对任何一方、任何一方工作人员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为了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反商业贿赂条款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贿赂行为。各方承诺将合法合规地履行本协议,并向对方完整披露相关情况。任何一方、任何一方工作人员或其他利益关系人违反上述条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一、甲方二、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工会推荐,与会职工代表协商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杨逊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杨逊女士作为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逊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职工董事简历

杨逊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联创投资–美国由尔进出口(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人事主管,斯宾菲德精密仪表(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2004年7月至今历任安集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办公室经理、行政人事总监、常务副总裁;2015年12月至今任宁波安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上海钥熠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董事。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25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董事、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