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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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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指定会议地点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情况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丽英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丹女士来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1)子议案4.01 《非独立董事陈丽英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217,987,799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2)子议案4.02 《非独立董事苏晨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217,987,799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子议案4.03 《非独立董事张劲松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平阳龙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平阳龙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527,681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4)子议案4.04 《非独立董事黄粤宁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平阳龙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432,681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子议案4.05 《非独立董事张丹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平阳龙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平阳龙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527,681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6)子议案4.06 《非独立董事吴春生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温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温州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217,987,799股,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烁、路天骏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