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6-02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1,890,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81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9,770,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39,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4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8,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8,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8,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8,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03,409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43%; 反对57,6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出席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3,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519%;反对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7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9,509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3%;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1%;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6%。[出席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及董事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1,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46%;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82%;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458,871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2%;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2%;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除回避股东之外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出席股东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君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78,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29%;反对5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93%;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6,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 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8,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6,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 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8,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7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 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7,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8,1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9,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5,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 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6,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1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807,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 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8,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5%;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闫彦鹏律师、丁忆童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6-024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1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名,通讯出席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董事审议后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6-02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购买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授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自有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6-02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的5,822,02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0,272,313股变更为254,450,29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0,272,313元变更为254,450,2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和《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的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收件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收件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丹阳大道
联系电话:0370-7516686
电子邮箱:zhengquan@lldia.com
4、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