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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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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6-02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诚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涂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涂健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6-023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马天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非独立董事刘少华先生因公务缺席,独立董事陈敏女士因公务缺席。

2、董事会秘书陈蔚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授权使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共15项议案,其中5、7、8、10、11、12项议案对5%以下股东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湖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8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议案11回避表决。

议案14和议案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鑫先生、黄婉祺女士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