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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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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附件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

注2:项目未完工,陆续投入中。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年利润总额为4,022万元。

注2:项目年利润总额为5,246万元。

注3:建设及投产期前3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1,199.00万元、18,079.00万元和37,277.00万元。

注4: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和IPO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将IPO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注5:“周油坊铁矿650万吨/年采选改项目”仍处于建设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9年12月,“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和“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均处于建设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12月,尚未投产,未实现预计效益。

注6: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下游钢厂对球团的需求减少,以及进口球团的价格优势对市场的冲击等因素综合影响,该工程2023年以来开工率较低。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中矿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合计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假设按照上限发行25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31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7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或者截至2027年6月30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际完成时间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4、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603.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717.31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持平;202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年持平;(2)较上年下降20%;(3)较上年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和202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46.71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5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实际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假设202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26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02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暂按分红预案确定)+“大中转债127020”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假设不考虑当前已计入权益的部分);假设202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27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2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假设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现金分红、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假设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6年6月实施完成现金分红;为便于测算,假设2026年度和2027年度不存在除可转债发行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2,086.61万股(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为基础,假设“大中转债(127070.SZ)”按照当前的转股价格10.76元/股全部于2026年12月31日转股,转股的股票优先来源于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不足的股份再新增;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转股、限制性股票未来是否解锁、股份回购等)引起公司普通股股本变动;

10、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对公司2026年、2027年主要财务指标的预计影响对比如下:

注:上述计算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将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另外,本次发行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时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因此,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铁矿是公司发展的根基。公司将深耕铁矿主业,在现有资源规模优势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主力矿山的技改工作,以“扩产、提质”为原则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同时,关注、拓展国内外高性价比的优质铁矿资源。公司铁矿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铁矿业务已非常成熟,每年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压舱石。但铁矿石属于周期性行业,自身的发展受下游钢铁行业景气度影响较大。公司经营单一铁矿业务,业绩易受周期性影响而产生波动。

锂矿是公司发展的新增长点。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关注以“去碳化”为导向的新材料、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会,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领域,实现战略资源储备。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公司在坚定铁矿主业发展的基础上,于2022年开始进军具有“白色石油”称号的锂矿行业,并已获得湖南鸡脚山锂矿和四川加达锂矿两大资源。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和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将加快将锂矿资源变为产量,并应用于下游新能源产业,在业务体系上形成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公司所处的铁矿及锂矿行业具有投资金额大、项目周期长的特点,对资金投入需求较高,公司流动负债规模较大,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现状和前景的考虑,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汇聚了一批在矿山勘探、采选、冶炼、建设以及经营管理领域拥有深厚经验的核心管理成员。他们对行业的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有着透彻的洞察力,同时具备卓越的战略规划能力和高效的执行力度。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大多数身兼管理者与股东双重身份,这一特质赋予了团队更高的稳定性和更强的凝聚力。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发展和引进,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为了进一步强化人才储备,公司通过集中培训、专业院校研修、制定高潜岗位及关键类别人才学习地图等方式,提升公司骨干的综合能力。公司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储备队伍。

2、技术储备

公司深耕矿业二十多年,现已具备成熟的矿山勘探、采选、冶炼、管理等综合产业能力。公司围绕矿山采选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积极推行“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全面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目前,公司选矿厂和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系统已全面实现无人值守智能调度,矿山采矿装备投入全部为国际先进设备,并率先将盾构机应用到矿山井下施工,实现生产装备现代化、生产过程自动化、运营管理信息化、数据管理网络化,打造成“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智慧化矿山,达到行业的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专注于矿山端的采选冶,可以将已经积累的铁矿开发经验复制到锂矿的开发经营。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在锂矿的开发设计上具体体现为:采矿设计率先在锂矿行业使用TBM盾构机打隧道,缩短建设期;选矿设计采用强磁预选工艺选别锂云母精粉,降低成本。专业的矿山管理能力和成熟的生产技术,将推动新项目尽快投产,以扩大公司利润规模,打造多元化发展模式。

3、市场储备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主要产品为锂云母精矿,是生产碳酸锂的原材料。本次募集资金还用于配套建设“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可实现碳酸锂原料的自给供应。此外,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锂电下游合作的相关事宜,后续将根据锂矿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市场情况,选择优质的下游企业进行合作。受益于下游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公司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把握新能源市场的发展机遇提供了保障。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章程》规定了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调整原则,明确了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和分配比例。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继续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大中矿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同意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一、因公司时任监事向公司借款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被出具警示函及监管函

2022年1月至3月,公司原监事范苗春向公司借款200万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就该事项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5号),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2024年1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就该事项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1号),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收到上述函件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通过更换职工监事、加强对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合规培训、财务部日常监测、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及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审查等多种方式完成了整改。公司不断优化公司规范治理的流程及细节,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因年报披露瑕疵被出具关注函及监管函

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年度报告全文中“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及“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存在错误和遗漏,公司在公告中补充更正了相关数据。2024年4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83号),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2024〕285号),要求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内部追责问责机制,完善公司披露信息的编制、审核流程,从源头上杜绝错误发生。加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董监高履职能力,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收到上述监管函及关注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牛国锋为组长,董事会秘书林圃正、时任财务总监王振华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业务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杜绝相关不规范事项再次发生。

上述监管措施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会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根据锂矿行业的市场环境变化,再结合公司湖南鸡脚山锂矿的建设进度及证照办理情况,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增加采矿及尾矿库的投资,相应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扩大“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建设规模至年产4万吨,根据产能增加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名称后的募投项目分别为“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此外,鉴于公司安徽周油坊铁矿在现有采矿证范围内资源储量增加16,130.25万吨,新增的资源为矿山扩产提供了基础支撑。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的生产规模由450万吨/年提升至650万吨/年并改名为“周油坊铁矿6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在现有产能基础上进行工程、设备等升级改造,调整项目建设内容,以实现自有矿山的规模化优势。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9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96,608.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083.33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24.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

根据《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3,909,78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3日划至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3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405号)。

根据《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三)历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1、IPO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暨延期;可转债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延期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2、IPO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可转债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变更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和IPO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将IPO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9)。

3、IPO募投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结项的结余资金以及“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可转债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延期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大产能,调整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项目更名为“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该项目整体规划分两期建设;公司将IPO募投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结项结余资金,以及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拟调整具体情况

1、“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变更为“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5,198.15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0,765.1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4,536.69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注: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和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9,327.32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8,773.8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559.57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3、“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变更为“周油坊铁矿6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5,748.85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5,384.3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0,879.04元。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注:周油坊铁矿6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的项目建设投资,主要系在现有产能基础上进行工程、设备等升级改造,故整体投资小于原项目。

(二)拟调整募投项目原因

1、“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2025年下半年以来,碳酸锂市场供需格局发生变化,需求端储能市场爆发式增长、新能源汽车规模持续扩大,供给端受江西锂云母矿证变更和青海盐湖资源开发约束导致供应增速滞后于需求,供需缺口持续扩大推动价格强势回升。中长期来看,供给端刚性收缩与需求端持续复苏形成共振,锂价具备充足上行动力,行业整体呈上升态势。

同时公司全资孙公司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0月成功取得了鸡脚山锂矿采矿许可证,为公司锂矿项目推进奠定了资源基础。基于公司锂矿发展战略,结合公司湖南鸡脚山锂矿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增加采矿及尾矿库的建设,项目变更名称为“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

2、“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

“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原矿采选规模为1,000万吨/年,根据行业经验及公司试验,每年1,000万吨原矿开采可生产4万吨碳酸锂。

2025年下半年以来,碳酸锂价格持续上涨,市场发展前景较好;作为前述锂矿采选尾项目配套的下游冶炼环节,公司为紧抓市场机遇并满足采选尾项目配套产能建设,故本次扩大“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产能规模至年产4万吨,项目变更名称为“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

3、“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

公司周油坊铁矿2024年最新资源储量备案较2017年备案储量增加16,130.25万吨,新增资源储量为矿山后续扩产升级提供了坚实的资源基础与保障。同时,公司已于2025年6月取得生产规模为65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以及该规模下采选改扩建工程的立项批复、环评和能评批复手续,为扩产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合规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公司拟将周油坊铁矿的生产规模提升至650万吨/年,以实现自有矿山的规模化优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早完成扩产的建设工作,公司拟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的产能规模为650万吨,并变更项目名称为“周油坊铁矿6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

三、本次调整后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花塘乡、楚江镇、舜峰镇和南强镇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总投资为295,541.46万元,建设投资为284,109.39万元。本募投项目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65,198.15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4)项目建设期:2年

(5)项目建设内容:原矿采选规模为1,000万吨/年,废石处理能力为1,200万吨/年。主要建设露天采矿工程、选矿厂新建工程、骨料加工厂、辅助工程及尾矿库等。

(6)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该项目已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湘发改许[2025]159号《关于核准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锂矿采选工程项目的批复》和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临发改备[2025]178号《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廷上尾矿库项目备案证明》。该项目已取得部分项目用地,剩余项目用地手续、环评和能评等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矿山开采规模为1,000万吨/年,属于大型露天开采矿山,产品为锂云母精矿。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锂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符合“九、有色金属/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等相关指导目录及“十一、石化化工/1.矿产资源开发:硫、钾、硼、锂、溴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关于锂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该清单中的禁止事项。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锂矿是公司发展的新增长点。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关注以“去碳化”为导向的新材料、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会,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领域,实现战略资源储备。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公司在坚定铁矿主业发展的基础上,于2022年开始进军具有“白色石油”称号的锂矿行业,并已获得湖南鸡脚山锂矿和四川加达锂矿两大资源。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可加快将锂矿资源变为产量的进度,并应用于下游新能源产业,在业务体系上形成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综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现状和前景的考虑,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具备人员、技术方面的储备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汇聚了一批在矿山勘探、采选、冶炼、建设以及经营管理领域拥有深厚经验的核心管理成员,在矿业开发方面具备卓越的战略规划能力和高效的执行力度。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深耕矿业二十多年,现已具备成熟的矿山勘探、采选、冶炼、管理等综合产业能力。公司专注于矿山端的采选冶,可以将已经积累的铁矿开发技术应用于锂矿的开发经营。

综上,公司本次项目的实施已在人员、技术方面均具有较好基础。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9.29%(税后),投资回收期6.45年(税后,含建设期)。上述经济效益分析不构成业绩收益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变动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因市场供需情况、产品竞争力、项目产品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与预测情况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导致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2)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行政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工程施工推进受阻、生产成本上涨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上述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前期预测存在差异,进而面临无法达成预期效益、实施计划延迟的风险。

针对项目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相关手续报批程序。

(2)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引进先进设备等提高生产效率,回收铌钽钨锡等可利用资源、生产副产品等方式,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3)科学规划项目建设进度,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采选项目与下游碳酸锂冶炼配套项目的建设工作。通过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强化施工过程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等方式,确保各环节建设进度匹配,力争实现采选项目与冶炼项目同时建成、同步达产,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4)进一步开展研究工作,论证提质、降本、增效,优化生产成本,加强生产管理,提高项目竞争力。

(二)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总投资为237,578.84万元,建设投资为206,420.28万元。本募投项目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19,327.32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4)项目建设期:2年

(5)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原料车间、焙烧车间、尾气回收车间、浸出净化车间、萃取车间、除油车间、产品车间、蒸发车间及其他室外生产辅助设施。

(6)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该项目已取得了临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临产业备[2023]9号”备案证明和备案调整通知及项目用地手续,环评和能评等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政策支撑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

项目建设地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依托当地丰富的锂资源,项目的建设符合《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郴州市加快电池产业发展打造“电池之都”的决定》。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行业领域广泛,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大多数新能源汽车所使用的电池多数为锂电池,而随着国内充电桩建设,锂电池、电池容量还有续航能力的提升,以及国内政策补贴的影响,国内的新能源汽车数量仍然将持续增加。同时,储能市场爆发式增长,成为碳酸锂需求的核心增量。与传统电池相比,锂电池因在同体积下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无有害物质,充电快,安全性高等优势,且具备生产、使用与回收过程绿色环保的特点,已成为未来电池的主要发展方向。在此背景下,动力锂电池基础原料碳酸锂急需提高产能以应对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

(3)关键技术保障

传统锂云母提锂工艺,冶炼渣毒性超标,海量冶炼渣只能堆存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与传统工艺相比,公司采用的硫酸法提锂新工艺,可大幅提高锂回收率,并同步回收钾等有价元素,实现“一矿多产”,在有效解决环保问题的同时,大幅降低碳酸锂生产成本。

(4)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公司在坚定铁矿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响应国家战略号召,进军具有“白色石油”称号的锂矿行业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符合公司进军锂矿的发展战略。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36.78%(税后),投资回收期4.41年(税后,含建设期)。上述经济效益分析不构成业绩收益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变动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因市场供需情况、产品竞争力、项目产品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与预测情况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导致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2)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产业政策调整、证照审批进度、工程施工推进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使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异,面临无法达到预期效益或实施计划的风险。

针对项目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1)全力推进鸡脚山锂矿采选项目建设进程,力争早日建成投产,逐步构建完整的采选冶产业链。通过采选冶产业链布局,充分发挥上下游协同效应,有效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成本竞争力。

(2)持续深化技术研究与工艺优化工作,围绕提质、降本、增效核心目标开展专项论证。不断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全面加强生产各环节管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应对各类不确定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

(三)周油坊铁矿6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实施主体: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和范桥镇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总投资为85,681万元,建设投资为78,0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完成后,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35,748.85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4)项目建设期:3年

(5)项目建设内容:铁矿采选能力提升至65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主、副井延伸改造,新建相关生产中段、辅助斜坡道、盲风井等工程。

(6)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该项目已取得了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皖发改产业[2025]480号《关于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周油坊铁矿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及六安市发改委分别下发的环评批复、能评批复,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资源战略与产业政策

铁矿石已被列为国家战略矿产资源,实施“基石计划”以提升国内矿自给率、降低对外依存度是当前及未来行业发展的核心趋势。本项目实施650万吨/年铁矿采选扩产工程,有助于增强国内铁矿资源保障能力,有力支撑国家资源安全战略,符合“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对战略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的明确要求。同时,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矿山开发项目,具备明确的政策准入依据。

周油坊铁矿已被列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公司始终按照智慧矿山的标准进行建设与运营,持续践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的发展路径。目前矿区已建成智能管控平台,实现了生产、安全、设备等关键环节的集中监控与调度。本项目的扩产建设将在现有绿色、智慧矿山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完全契合国家关于“绿色与智慧矿山”的发展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关键技术、人员保障

公司已掌握成熟的铁矿采选工艺技术体系,包括深井开采、阶段磨矿阶段选别、尾矿综合利用及智慧矿山控制等核心能力。周油坊铁矿多年稳定运营所积累的技术参数和工艺经验,为本项目650万吨/年的产能目标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并且,公司拥有成熟的管理团队、生产团队,涵盖地质、采矿、选矿、机械、电气、自动化等专业领域,为项目建设储备了良好的人员基础。

(3)符合公司深耕主业的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铁矿资源的勘探、开采与选别,深耕铁矿采选主业,积累了丰富的矿山运营经验。实施本项目完全契合公司“深耕主业、做精做强”的核心经营模式。

通过本次扩产改建,周油坊铁矿的采选能力将提升至650万吨/年。产能规模的显著提升,将进一步发挥规模化生产带来的成本优势,增强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供给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在铁矿采选行业中的龙头地位。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估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4.53%(税后),投资回收期9.3年(税后,含建设期),上述经济效益分析不构成业绩收益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变动风险

该项目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其价格受宏观环境及下游需求影响较大。若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则存在实际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项目实施风险

鉴于地下地质条件复杂,巷道建设及开采进度受地质环境的影响较大,故存在实际产能不及预期的风险。

针对项目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1)通过优化工艺、提升自动化水平等措施,实现对成本的控制;同时提高副产品的价值利用,创造额外效益;

(2)加强对地下环境的监测,选择优质区域建设巷道;同时通过改造斜坡道、提升井的方式,增强拉运能力,保障选厂的连续生产。

四、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产能规模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对拟调整募投项目事项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3、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治理的需要,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徐向炜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向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