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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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25,000股,由635,613,289股减少至635,588,289股,注册资本减少25,000元,由635,613,289元减少至635,588,289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决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6日起45日内;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788号;
3、联系人:公司投资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91-88169323、邮箱:jzyy@crjz.com。
特此公告。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华润江中 公告编号:2026-023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华润银行开展存款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经营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将于2026年9月13日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润银行”,原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合作,日均存款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有效。
鉴于广东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为权、白晓松、徐永前、刘立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以全体同意的表决意见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3、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北城东三路88号1栋;
4、法定代表人:钱曦;
5、注册资本:人民币8,533,269,667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主要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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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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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华润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5年,广东华润银行资本充足率13.1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79%,不良贷款率为1.61%,拨备覆盖率达166.82%。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增长。
截至2025年年底,过去12个月内公司在广东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自本年年初至4月30日,公司在广东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
公司通过对广东华润银行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分析,以及对广东华润银行经营情况、管理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未发现广东华润银行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与广东华润银行开展资金存款业务,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该事项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一)业务范围
日常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期限不高于3年期)。
(二)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三)年度规模
在广东华润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与广东华润银行开展的存款业务合作,有助于加强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关联交易影响
广东华润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不良贷款率低,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本次业务合作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经营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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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用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文举先生,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孙文举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习文先生,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习文先生2023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习文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怡女士,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怡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文举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习文先生与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怡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将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华润江中 公告编号:2026-018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润江中”)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9)。
三、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徐永前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9)。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股,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342,5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20)。
五、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用期为一年。2026年度审计收费将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6-022)。
六、关于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通过本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金存款业务,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该事项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关联董事刘为权、白晓松、徐永前、刘立新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与广东华润银行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23)。
七、关于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的基础上,增加《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4项议案作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增加《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事项。
本次增加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
3、公司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6、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将于2026年6月5日下午14:00于江中药谷召开。本次股东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24)。
特此公告。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华润江中 公告编号:2026-019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薪酬及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薪酬,也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津贴发放不与本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仅为独立董事履行董事职责的固定报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构成。其基本年薪根据其能力素质、任职岗位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绩效评价挂钩,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业绩合同的完成情况核定,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递延支付的绩效薪酬期限一般为三年。中长期激励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中长期业绩考核指标挂钩,包括但不限于任期激励、股权激励计划等,具体根据公司相关计划实施情况确定。津贴补贴和福利按公司相关政策发放。
四、其他说明
(一)董事薪酬自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日起计算。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的发放按照相关薪酬制度,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聘任当日起计算,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三)以上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上述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徐永前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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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5,000股,涉及人数1人;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2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7元/股,回购金额共计342,50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回购上述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35,613,289股的0.004%,回购价款总额为342,500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3、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6、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7、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9、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31日在公司内部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10、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名单公示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6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12、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35,613,289股的0.004%。原因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激励计划向其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1、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3、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继续执行。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第二条的规定,在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后,公司未发生需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形,将按授予价格即13.7元/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000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342,5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动如下:
■
注:该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股本结构的情况,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后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额342,5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华润江中 公告编号:2026-024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招贤1路江中药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5日
至2026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具体内容详见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8)及相关公告。
议案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18)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4、5、6、7、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3、6、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需对第3、8项议案进行回避;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涉及的股东或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第6项议案进行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6年6月3日至6月4日9:00-11:30,13:30-17:00。
(四)登记方式:到公司投资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五)登记地点:公司投资证券部。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登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编:330096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4004
邮箱:jzyy@crjz.com
特此公告。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