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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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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利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候选独立董事2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内部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除以上议案外,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00《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0《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9、10、12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12、13、1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6、12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4利虔、刘宇晶、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议案6利虔、刘宇晶回避;议案12:若股东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梦源、郑晓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4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董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周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保持一致。周真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周真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职工董事简历

周真女士,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9年12月,任山东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QC;2010年3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分析研究员;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哈尔滨莱博通药业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副经理;2023年3月至2025年5月,任阳光诺和监事。2019年至今,任阳光诺和实验室综合管理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利虔先生、刘宇晶先生、张执交先生、罗桓先生、陈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游锦泉先生、李大韬先生、沈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8名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周真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全体董事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利虔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沈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宇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郝光涛先生、李元波先生、罗桓先生、邵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魏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执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且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魏丽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黄紫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紫冰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黄紫冰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司证券部联系方式

电话:010-80103327

邮箱:ir@sun-novo.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

简历

利虔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6月,历任北京德众万全药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成部实验员、项目经理、项目立项组组长;2005年6月2014年6月,任北京海泰天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任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API销售经理;2009年3月投资创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有限”),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25年4月,任百奥药业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5年7月,任永安制药董事长;2021年11月至2025年3月,任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长;现兼任朗研生命执行董事、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朗研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诺核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利虔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利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8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9%。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利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宇晶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7月至2009年3月,历任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制剂分析部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任北京海泰天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09年3月参与投资创建阳光诺和有限,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阳光诺和有限监事;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董事;2014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阳光诺和有限监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江西萃生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0年3月,任百奥药业董事;2017年2月至2020年4月,任永安制药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总经理;现兼任诺和德美执行董事、阳光德美执行董事、诺和晟泰执行董事、弘生医药执行董事、诺和必拓执行董事、诺和晟欣执行董事、诺和晟鸿执行董事、先宁医药执行董事、广东隽华诺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诺和动保董事长及经理、诺核动力董事、诺和瑞宠执行事务合伙人、诺和智肽董事长及董事、上海益贝特董事、嘉兴益贝特经理及董事和财务负责人、北京阿尔纳经理及董事和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宇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550,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宇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执交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9月至2005年10月,任北京市科委新材料处职员;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特恩斯新华信市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研究经理;2007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13年5月至2018年12月,历任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华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8月,任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4年9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财务总监;现兼任杭州诺拉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执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执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罗桓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6年1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药物研发中心主管;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历任阳光诺和有限商务经理、商务总监;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商务信息中心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现兼任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诺核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州诺和环球动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罗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巧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1年1月,任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9月,任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4月至2020年7月,任苏州玉森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2016年8月,任北京民康佳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大清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2025年6月,任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任上海心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2026年1月,任上海奥科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2月至今,任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伙人;现兼任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立生医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融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先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台州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青岛汇普直方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海南方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丽水巧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丽水幸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丽水同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杭州珩达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温州海阔必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周真女士,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2009年12月,任山东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QC;2010年3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分析研究员;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哈尔滨莱博通药业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副经理;2019年任阳光诺和实验室综合管理部经理;2023年3月至2025年5月,任阳光诺和监事;现任阳光诺和综合管理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周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游锦泉先生,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3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5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07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福州成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务;2010年11月至今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游锦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游锦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大韬先生,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1年7任山东三联集团政策研究员;2001年7月至2002年5月任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赛迪数据网站编辑员;2004年5月至2007年10月任中科普传媒知识经济杂志社编辑部主任;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品牌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北京蛋黄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大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大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沈红女士,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1999年4月,历任南京市室内装饰工程成套总公司科员、副科长;1999年5月至2019年11月,历任江苏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2月至2021年4月,任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4年5月,任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5年4月,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主任会计师、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南京审计大学及河海大学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老师;2025年4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沈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郝光涛先生,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临床药理学研究室药师、主管药师、CNAS药代动力学实验室主任;2016年12月至今至2022年9月,任阳光德美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现兼任阳光德美实验室总经理、成都诺核国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郝光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郝光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元波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药剂专业委员会理事、四川省药学会药剂专委会副主任委员。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药剂学博士后;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助理、药物制剂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助理;2012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诺和晟泰总经理,兼任诺和晟欣经理、诺和晟鸿经理;现任中华医学会转化医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药剂专业委员会理事、四川省药学会药剂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成都市政协科技界别政协委员、四川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兼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元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元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邵妍女士,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8年9月至1998年10月,任北京市西城区白塔寺经营公司营销专员;1998年10月至1999年10月,任丽珠集团北京办事处市场部医药代表;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任上海生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区域经理;2000年10月至2003年9月,任北京德众万全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药剂部研究员;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任北京凌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已于2023年9月注销);2007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盖宁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曾用名:盖宁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09年5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中联华新国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项目经理;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历任阳光德美、诺和德美执行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6年3月,任美速科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兼任诺和德美总经理、阳光德美监事、美助医药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南京诺和欣执行董事、上海诺和美创医药研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美之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邵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邵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魏丽萍女士,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任天津锦泰勤业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2年9月,历任北京拂尘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助理、综合部经理;2012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北京拂尘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2021年6月,任阳光诺和董事会秘书助理;2021年6月至2024年9月任阳光诺和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魏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魏丽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黄紫冰女士,199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21年10月至2024年8月任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2024年9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紫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黄紫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4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各董事担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选举利虔先生、游锦泉先生、李大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其中利虔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选举沈红女士、李大韬先生、陈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其中沈红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李大韬先生、游锦泉先生、刘宇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大韬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选举游锦泉先生、沈红女士、刘宇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游锦泉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利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平稳有序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聘任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刘宇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聘任副总经理

3.2.1聘任郝光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郝光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2聘任李元波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李元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3聘任罗桓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罗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4聘任邵妍女士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邵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聘任魏丽萍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魏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聘任张执交先生担任财务总监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执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紫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智肽”)。

●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诺和智肽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诺和智肽的正常经营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向诺和智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诺和智肽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尚需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4月7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东江大道石龙段西80号575室

法定代表人:李元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合并范围内审计。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诺和智肽是公司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合作,共同打造独家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该平台将涵盖多肽分子力场开发、自由能微扰(FEP)计算、分子动力学(MD)增强采样算法、多肽相互作用模型、亲和力模型、条件生成模型以及属性预测模型等多个关键模块。在此基础上,计划推进多条多肽药物研发管线,涵盖从苗头化合物的发现到先导化合物的优化等研发阶段。该项目依托公司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结合市场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实力,旨在打造以AI技术为核心的多肽药物研发平台,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可实现四大核心领域:首先,用于多肽大模型的研发与优化,深度挖掘人工智能在多肽领域的应用潜力;其次,构建专业化的多肽计算平台,建立高效精准的多肽结构与功能预测体系;第三,进行平台集成与测试工作,确保各系统模块的兼容性与稳定性,实现数据与功能的无缝对接;最后,推动药物靶点验证,通过实验研究与数据分析,为多肽药物研发打下坚实基础,加速创新药物的开发进程。

从经营层面来看,伴随公司业务布局持续拓展、多肽创新药研发节奏不断加快,子公司亟需补充专项研发与经营资金。本次增资可有效充实子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财务结构、缓解研发及业务投入资金压力,为后续技术持续迭代、研发管线稳步推进、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业务拓展提供坚实资金支撑。同时,本次增资高度契合公司向生物医药创新领域转型升级、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对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竞争地位、培育新兴业务增长点、提升整体盈利成长空间具备重要战略价值。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完成后,诺和智肽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