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6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物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和6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宝湾物流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271号、中市协注[2026]MTN 272号),同意接受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本次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271号)
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宝湾物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272号)
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宝湾物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按照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有关规定,择机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