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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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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3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郑斌杰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汤士永、金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口头形式发出,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云明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部分有关人员列席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徐云明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选举徐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选举徐云明先生、黄腾超先生、吴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徐云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程俊女士、潘林华先生、王芳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程俊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潘林华先生、程俊女士、徐梦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潘林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黄腾超先生、潘林华先生、陈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黄腾超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董事会选举情况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徐云明先生、王芳立先生、吴明先生、陈骏先生、徐梦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腾超先生、潘林华先生、程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钱辰斌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2)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徐云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云明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一直以来参与公司的一线运营,对于公司业务、技术及行业资源具有深刻的认知,并长期负责公司战略布局、市场开发、研发规划等重要事项。其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现阶段统一决策与执行,减少沟通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确保长期战略稳定落地。公司已通过章程与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与总经理职责权限、特定事项需由独立董事或各专门委员会事前审核,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运作透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重大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对同业竞争严格限制并充分披露,董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履职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衡。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了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程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徐云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吴明先生、章利炳先生、马陈良先生、磨镝先生、王延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郑斌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郑斌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夏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夏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姚良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对姚良先生任期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传真:0573-83349898

电子邮箱:IR@lante.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附件: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徐云明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在嘉兴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任质检科长、嘉兴市复合织物厂任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镀膜厂任厂长,2003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云明先生还担任了浙江蓝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蓝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90,400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726,4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徐云明先生与董事徐梦涟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副总经理王延刚先生为翁婿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云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芳立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大酒店;2001年11月至2014年4月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嘉兴万娇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530,000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芳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芳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明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13年5月在苏州乙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镀膜部经理及资深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在亚洲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事业部副经理。2016年5月入职蓝特光学,历任平板光学事业部经理,2023年5月起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2025年9月起任蓝特光学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000股。吴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骏先生,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9年7月至2014年6月先后在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瑞隆日用品有限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14年7月入职蓝特光学,历任内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财务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000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127,800股。陈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梦涟女士,199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6月入职蓝特光学,先后任职于董秘办、财务部、总经办。2020年4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梦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徐梦涟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副总经理王延刚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梦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辰斌先生,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环境工程专业。2012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主管。2018年3月至今任蓝特光学管理部部长,2023年5月至2025年9月任蓝特光学监事会主席,2025年9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辰斌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2,600股。钱辰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辰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腾超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浙江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腾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黄腾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腾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林华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律师职业资格证。1992年8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中学担任教师、教研组长,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端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潘林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俊女士,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91年8月至2006年5月先后任职于浙江建阳工具厂、嘉兴市嘉北信用社、天安保险嘉兴支公司、大众保险湖州支公司,2006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等职,2021年2月至今任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嘉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审计部、纪检审计部、审计法务部经理等职。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程俊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云明先生,简历同上。

吴明先生,简历同上。

章利炳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9年2月在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轧钢分厂担任轧辊技术;2009年2月至2014年4月在三星精密不锈钢(平湖)有限公司历任生产、质量主管。2014年4月入职蓝特光学,历任质量经理、项目经理、非球面事业部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利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4,000股。章利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章利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陈良先生,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7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政府机关职能部门;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嘉兴万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5年5月,任嘉兴康华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任蓝特光学总经理助理,2025年9月至今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陈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马陈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陈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磨镝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5月至2013年12月在JIT株式会社任课长代理,2014年2月至2024年2月在亚洲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任经理,2024年3月入职蓝特光学,历任项目经理、市场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磨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磨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磨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延刚先生,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4年7月至2023年8月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承销保荐分公司任高级经理,2023年8月至2025年6月在上海彬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经理,2025年6月入职蓝特光学后担任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延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延刚先生与董事徐梦涟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为翁婿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延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骏先生,简历同上。

郑斌杰先生,199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2016年4月入职蓝特光学后任董办专员,2019年起任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斌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00股。郑斌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斌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夏晟先生,199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7月至今任职于蓝特光学,历任财务专员、董办专员,2023年12月至今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夏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股。陈夏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夏晟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