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威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威东先生、房健民先生、温庆凯先生、王荔强先生、房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威东先生、房健民先生、温庆凯先生、房艺女士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王荔强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宋希亮先生、黄国滨先生、陈云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宋希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次拟制定、修订的管理制度中,《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董事的100%。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公告编号:2026-022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
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内容: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调整,“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426,3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2,462,448.00元,扣减实际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16,951.2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5,945,496.76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8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86761_J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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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金额;
注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药品研发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公司拟于“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子项目“RC148”,并将“RC88”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644.87万元、“RC108”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28.40万元及“RC118”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59.74万元变更至子项目“RC148”,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
(一)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前后对比情况
经过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后的“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具体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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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有子项目RC88、RC108及RC118的预付款项如未来发生退款,将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新增子项目RC148中。
(二)对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原因
1、新增子项目RC148的原因:
RC14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新型靶向PD-1和VEGF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其设计旨在激活抗肿瘤免疫反应的同时抑制肿瘤驱动的血管生成,通过同时靶向和抑制PD-1与VEGF通路,增强免疫系统的抗肿瘤活性。近年来,PD-1/VEGF双抗已成为肿瘤免疫治疗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多个同类产品已在肺癌、结直肠癌、肝癌等适应症中显示出积极的临床获益。
以肺癌为例,该病种在全球范围内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居前列。根据GLOBOCAN 2022数据,2022年中国肺癌新发病例约106.06万例,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约占肺癌总人群的80%-85%,是最常见的病例亚型。在NSCLC中,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占比约为20%-30%,这部分患者由于驱动基因比例少,靶点极少、检出率极低,精准治疗严重缺失。PD-1和VEGF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有望精准应对sqNSCLC治疗的三大核心挑战:一是打破鳞癌领域无安全抗血管治疗方案的困境,填补空白,突破出血禁忌;二是重塑肿瘤微环境,将显著提升PD-L1低表达/阴性人群的免疫响应,解决当前免疫单药或联合化疗在此类人群获益有限的问题;三是双通路协同作用较PD-1单抗联合化疗方案更高效,有望进一步提升中位PFS,突破现有标准方案的疗效瓶颈,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RC148联合化疗一线治疗NSCLC的III期临床、联合化疗一线治疗结直肠癌的II/III期临床研究已获许可。为进一步推进RC148在非小细胞肺癌及结直肠癌的临床研究,加快产品上市进程,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新增子项目RC148,并相应增加其募集资金投入,所需资金来源于本次调减的其他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调减原募投项目抗间皮素抗体-药物偶联物注射液(RC88)、抗c-Met抗体-药物偶联物注射液(RC108)及ADC药物(RC118)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
(1)抗间皮素抗体-药物偶联物注射液(RC88)
RC88是一种新型间皮素(MSLN)靶向ADC,以MMAE为有效载荷,用于治疗MSLN阳性实体瘤,由于临床疗效未达预期和竞争格局恶化,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RC88临床研究管线,故调减募集资金人民币4,644.87万元至前述更急需使用募集资金的研究项目。
(2)抗c-Met抗体-药物偶联物注射液(RC108)
RC108是一种c-MET靶向ADC,用于治疗c-MET阳性实体瘤,由于临床疗效未达预期和竞争格局恶化,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RC108临床研究管线,故调减募集资金人民币2,728.40万元至前述更急需使用募集资金的研究项目。
(3)ADC药物(RC118)
RC118是一种靶向Claudin18.2的抗体偶联药物,由于竞争格局日益激烈,后续临床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经审慎考虑,为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决定调减募集资金人民币3,159.74万元至前述更急需使用募集资金的研究项目。
四、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一)高质量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拥有一支富有前瞻性且经验丰富的研发管理团队,多数成员拥有逾20年的跨国医药行业经历与成功经验,该等专家团队领导建立了一支学历层次高、学术理论与专业背景强的研发团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864人,占整体员工的28.35%;公司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整体研发人员的40%以上。公司国际化、高质量的研发团队为本次调整后募投子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研发体系建设为成果转化提供技术保障
公司分别在美国、上海及山东烟台创建了三大研发中心,搭建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抗体和融合蛋白平台、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平台、双特异性抗体平台、双特异性抗体ADC平台和PR-ADC载荷回收平台,涵盖创新生物药从早期发现、靶点筛选及验证、药物发现、研究及开发的全部关键节点。依托核心技术平台与强大的研发实力,以及多学科专业人员对技术的协同探索与创新,公司通过自主创新设计与开发的产品在临床试验中显示了突破性治疗效果。公司突出的研发实力为调整后募投子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产品研发进展的实际情况以及人民生命健康的迫切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药品注册需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备案、临床试验、生产审批等阶段,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放新药证书、药品生产批件,方可生产该药品。创新药的整体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研发风险高,从研发至上市销售的整体流程耗时可长达10年或以上,各项临床研究的入组及研究方案实施等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具体临床研究方案及研究周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临床研究存在结果不及预期甚至临床研究失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调整,“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是公司根据原项目实施条件和自身发展战略需要而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拟实施的上述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3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威东先生、房健民先生、温庆凯先生、王荔强先生、房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威东先生、房健民先生、温庆凯先生、房艺女士为执行董事候选人,王荔强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宋希亮先生、黄国滨先生、陈云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宋希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威东先生,1959年9月出生,于1982年7月获得黑龙江商学院(现称哈尔滨商业大学)中药制药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3月创办荣昌制药,并于1993年至2023年12月担任荣昌制药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至今担任迈百瑞生物董事;2015年1月至今担任荣昌生物美国董事;2013年10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业务与战略规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威东先生与房健民先生、林健先生、熊晓滨先生、王荔强先生、王旭东先生、邓勇先生、杨敏华女士、温庆凯先生、魏建良先生及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荣达”)、RongChang Holding Group LTD.(以下简称“RongChang Holding”)、I-NOVA Limited(以下简称“I-NOVA”)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前述10名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通过烟台荣达、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荣谦”)、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荣益”)、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荣实”)、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荣建”)、RongChang Holding、I-NOVA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8.01%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房健民先生,1962年5月出生,于1998年5月获得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的生物学博士学位,并于1997年至2000年期间在哈佛大学医学院外科、波士顿儿童医院开展专注于癌症方面的博士后研究。2011年4月至今担任荣昌生物美国董事,2013年6月至2020年3月担任迈百瑞生物总裁,2013年6月至今担任迈百瑞生物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董事,2019年9月至今担任荣昌生物香港董事;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担任荣昌生物医药研究(上海)有限公司(已注销)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荣昌生物科技执行董事;2008年10月至2023年8月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官;2008年10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为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主要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业务与战略规划,并全面负责公司药物研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健民先生与王威东先生、林健先生、熊晓滨先生、王荔强先生、王旭东先生、邓勇先生、杨敏华女士、温庆凯先生、魏建良先生及烟台荣达、RongChang Holding、I-NOVA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前述10名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通过烟台荣达、烟台荣谦、烟台荣益、烟台荣实、烟台荣建、RongChang Holding、I-NOVA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8.01%的股份。房健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房艺女士之父。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温庆凯先生:1966年9月出生,于1995年5月获得浙江大学的科技哲学硕士学位。2004年2月至2019年5月担任荣昌制药副总裁,2016年5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董事;2010年3月至2020年6月担任荣昌淄博董事;2015年10月至今担任迈百瑞生物董事;2018年9月至今担任烟台市和元艾迪斯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的投融资活动、内部控制及证券发行上市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庆凯先生与王威东先生、房健民先生、林健先生、熊晓滨先生、王荔强先生、王旭东先生、邓勇先生、杨敏华女士、魏建良先生及烟台荣达、RongChang Holding、I-NOVA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前述10名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通过烟台荣达、烟台荣谦、烟台荣益、烟台荣实、烟台荣建、RongChang Holding、I-NOVA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8.01%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荔强先生,1970年7月出生,于2019年11月获得比利时联合商学院(United Business Institute)的工商管理博士学位。2010年3月至今、2012年11月至今分别担任荣昌淄博总经理、荣昌淄博董事长,2012年2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总裁及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董事长;2015年3月至今担任立达医药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立达医药董事长;2020年2月至今担任业达孵化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荔强先生与王威东先生、房健民先生、林健先生、熊晓滨先生、王旭东先生、邓勇先生、杨敏华女士、温庆凯先生、魏建良先生及烟台荣达、RongChang Holding、I-NOVA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前述10名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通过烟台荣达、烟台荣谦、烟台荣益、烟台荣实、烟台荣建、RongChang Holding、I-NOVA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8.01%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房艺女士,1990年8月出生,2012年获得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学士学位,2017年获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法学博士学位(Juris Doctorate),并于当年11月通过美国加州律师资格考试(California Bar Exam),当年12月获得加州执业律师资格。房艺女士于2015年夏天在美国联邦法院实习,2017年9月加入位于美国硅谷的Fenwick & West LLP 律师事务所,从事公司上市,风险投资以及并购等相关律师工作,2019年加入荣昌生物工作至今,是荣昌生物国际法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艺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65,240股股份,房艺女士为董事候选人房健民先生之女。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希亮先生,1965年生,管理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海奥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环科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希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黄国滨先生,1968年生,1991年毕业于同济大学,1997年获得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MBA,曾获上海海外金才,是同济大学校董,也是牛津大学全球商业校友会成员。黄国滨先生自1999年至2011年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负责中金重要客户及重大项目融资和投行业务,曾任中金投行人力资源委员会主管、业务开发委员会主管、中金公司欧洲投行部主管及投行运营委员会委员;自2011年至2015年担任高盛中国大工业组主管;自2015年至2022年担任摩根大通全球投资银行中国首席执行官,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兼投资银行主管;自2022年至2023年担任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自2024年2月起担任智赢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3年6月至今担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9月至今担任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独立董事;自202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6年1月至今担任MiniMax Group Inc.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国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云金先生,1985年7月出生,于2010年获香港中文大学普通法法学硕士学位;中国执业律师。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任美国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律师,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任三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法务主任,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任香港瑞安建业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5年9月至今任道生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务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万华生态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云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4
港股代码:09995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5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B类权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1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向10名B类权益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102,000股,归属的股票于2025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563,608,243股增至563,710,243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B类权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A类权益第三个归属期及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向2022年激励计划的14名A类权益激励对象、110名B类权益激励对象和2023年激励计划的18名B类权益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767,240股,归属的股票于202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563,710,243股增至564,477,483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及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对应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综上,本次合计增加注册资本86.9240万元,增加股本869,24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563,608,243股变更为564,477,48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6,360.824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6,447.7483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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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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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制定及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