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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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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公告

202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6 证券简称:梦天家居 公告编号:2026-017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基于财务投资目的,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合伙企业”或“基金”)的份额,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0,555万元,本次出资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基金75.7935%的合伙份额。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目前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和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投资收益水平和资产运作能力,积极开展新兴科技产业探索业务,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与普通合伙人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有限合伙人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启、曾银芳、郜桂祥共同签署了《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认购标的基金的份额,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10,555万元的75.7935%。公司未对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构成控制,该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3、其他基本情况

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是一家专注于新兴科技产业的私募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暂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除合伙协议等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文件外,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二)有限合伙人

1、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曾银芳基本情况

3、李启基本情况

4、郜桂祥基本情况

(三) 经查询,上述各合作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普通合伙人为本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人,该等权利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书面决定作出。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三(3)名委员组成,由管理人聘任,其中本公司(梦天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委派一名委员,该名委员对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及偏离政策导向的决策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全部存放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专用托管账户,由上海银行实施监管。管理公司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向上海银行出具投资划款指令。上海银行根据管理公司出具的投资划款指令,比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基金合伙协议、被投项目方增资协议、项目方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项目方划款通知等文件一致后,向上述文件约定的项目方账户支付投资款。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本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于其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并享有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绩效收益的权利,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责任,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本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参加合伙人大会及行使有限合伙人相关权利。

3、管理费

(1) 管理费由本合伙企业直接支付给管理人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管理费一次性支付。①基金投资期内,每一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额的2%/年支付管理费,累计应支付管理费为其实缴出资额的6%;任一次后续实缴出资完成后,基金管理人按照该次新增实缴出资后的总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计算并收取从本有限合伙企业募集完成之日至投资期末累计应收管理费;管理费由普通合伙人在本基金中直接列支;②基金退出期及延长期(如有)内,管理费为0;

③基金投资期内管理费一次性预支,支付时间为本有限合伙企业募集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期间为募集完成之日至投资期末,按三(3)年计算;任一次后续实缴出资完成后的二十日内,支付累计应收管理费与已支付管理费的差额。

4、投资收入的分配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中的项目投资收入,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分配:

(a) 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其回收实缴出资额;

(b) 项目投资收入超过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门槛收益率为每年6%(单利);

(c)如仍有剩余,其中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同时其余80%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三)投资范围

本合伙企业直接投资于科技相关产业。若对科技相关产业的投资(指投资协议签署,支付投资款等)之目的已不可能实现(管理人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投资决策程序,变更投资标的除外),本基金将在知悉该事项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时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部实缴出资额的原路返还。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该私募基金股份或认购该投资基金份额,亦未在该私募基金、投资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投资金额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与普通合伙人上海信峘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有限合伙人新华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启、曾银芳、郜桂祥共同签署了《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8,000万元认购标的基金的份额,占标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 10,555万元的75.7935%。

(二)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范围

本合伙企业直接投资于科技相关产业。若对科技相关产业的投资(指投资协议签署,支付投资款等)之目的已不可能实现(管理人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投资决策程序,变更投资标的除外),本基金将在知悉该事项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时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部实缴出资额的原路返还。

(四)合伙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日(以募集完成日为准)起五(5)年(“基金存续期限”),其中投资期三(3)年,退出期二(2)年。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后,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普通合伙人和合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二分之一或以上总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基金存续期限可延长两次,每次一年。

若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在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全部完成处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提前解散本有限合伙企业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和清算。

(五)项目变现和现金分配的时间安排

有限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主要通过上市公司并购、与产业方整合、投资项目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东回购、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上市、项目投资清算等方式进行退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秉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密切关注本有限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机会,并应适当、合理地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执行项目投资的退出。

有限合伙企业应在取得可用于进行分配的项目投资收入每次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现行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为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未对上海信遨春晓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构成控制,该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目前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和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