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60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开始至股市交易结束。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办公楼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富铨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99,271,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6,464,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0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2,806,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10,858,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8,051,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2,806,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00,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0%;反对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8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7%;反对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8%;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00,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4%;反对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87,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2%;反对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4%;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00,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0%;反对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8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7%;反对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8%;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38,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7%;反对1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2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24%;反对1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2%;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提案5.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5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7%;反对1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38,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4%;反对1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2%;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提案6.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45,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1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32,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1%;反对1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5%;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提案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10,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反对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7,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91%;反对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5%;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提案8.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58,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反对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5,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4%;反对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2%;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48,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8%;反对1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0%;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3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44%;反对1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1%;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提案10.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10,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1%;反对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0%;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7,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33%;反对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3%;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张云升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2,097,500股。
关联股东邬庆文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0,080,435股。
关联股东郑俊卿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872,27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本次年度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2025年5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备查文件
1、同德化工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6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富铨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张富铨先生、邬庆文先生、樊尚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张富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邬庆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樊尚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中,张云升先生、郑俊卿先生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张云升先生、郑俊卿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昝志宏先生、姚小民先生、薛建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若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任期提前终止。本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昝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姚小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薛建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薪酬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包含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决议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6月3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决议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富铨先生,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交通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担任对公客户经理;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在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基金部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在山西同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余热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富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邬庆文先生,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商务职业经理人。历任河曲县经济委员会计财科科长、河曲县化工厂副厂长、山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邬庆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080,435股,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12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樊尚斌先生,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历任山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供销部副部长、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樊尚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25,46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昝志宏先生,男,1962年生,经济学硕士,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兼任山西省预算会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财政厅党组联系专家,内部控制专家,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山西省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理事,太原市会计学会会长,财政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小民先生,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会计学硕士,会计教授。历任山西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院长、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薛建兰女士,女,汉族,1962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和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63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包含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同德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62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3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9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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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且需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本次股东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26年6月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证券部
(2)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10层证券部
(3)邮政编码:034000
(4)电话:0350-8638196
(5)传真:0350-8638196
(6)电子邮箱:tondzb@163.com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次股东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60”,投票简称为“同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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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0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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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