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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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志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信衍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刘福安先生、副总经理胡忠林先生、财务总监滕明尚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梁天锐 储可凡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