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6-02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金福先生为公司总裁,其继续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或经理(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祝珺先生即日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不再以总裁身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新任总裁金福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章变更等登记备案事项。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金福先生,除本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已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登记申请,待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主要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81640F
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79号
法定代表人:金福
注册资本:112833.4788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1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食品、卷烟、雪茄烟零售;保健食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体用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一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装饰材料、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子商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停车场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场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美容美发;室内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箱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总裁等同于《公司法》认定的经理。
总裁简历:
金福:男,1966年9月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南京市化工原料总公司财务副部长、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