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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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附楼6层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茂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5人,董事许晓曦先生、叶衍榴女士、邹少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发行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债券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发行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4、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5、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6、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7、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8、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1、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2、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3、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4、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2:《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1《关于增加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曾招文、荆日扬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