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 6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5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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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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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49,152股,发行价格为59.00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68.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990,387,262.91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4月20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21日出具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6]118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90,387,262.91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000,000,0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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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9.850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39,999,993.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1,223,484.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0号)。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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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风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需求放缓,公司现有风电滚子产能基本能满足当前订单水平,短期继续加大投资必要性不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于2024年9月将“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注2: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0.0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手续费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506.26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如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以书面通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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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等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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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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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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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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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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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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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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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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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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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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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5、6、7、8、9 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 议案 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黄雨桑、黄靖渝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