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51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7日以短信与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黄泽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议案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股东黄泽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要求将《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黄泽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36%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系保障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赵志东先生回避了表决。
审议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52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首次审议概述
2025年12月4日、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珩”)、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旸”)、无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联”)、无锡市新吴区欣融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融”)及无锡市高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高发投”)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含税,下同)。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 3.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下同)的额度内为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措施,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资产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3.5 亿美元。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审议范围内组织谈判、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赵志东先生回避了表决。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第一次调整审议概述
2026年3月27日、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资产抵押及质押额度的议案》,同意将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3.5亿美元调整为不超过4.5亿美元。调整后的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资产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调整后的4.5亿美元额度。
除上述调整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赵志东先生回避了表决。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4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资产抵押及质押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本次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预计在2026年度与关联方无锡欣珩、无锡欣旸、无锡欣联、无锡欣融及无锡高发投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8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均含税,下同)。为保证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顺利开展,同时将资产抵押/质押担保额度由不超过4.5亿美元调整为不超过12亿美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调整后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审议范围内组织谈判、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赵志东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本次调整前情况
单位:万美元
■
注: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2026年度预计金额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调剂后金额,且为含税金额。
2、本次调整后情况
单位:万美元
■
在不超过880,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无锡欣珩、无锡欣旸、无锡欣联、无锡欣融及无锡高发投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
注:1、根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2025年度预计金额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调剂后金额,且为含税金额。
2、上表中若各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无锡欣珩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DAPPBD05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静艳
注册地址: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锡钦路9号新建综合楼4层102室
经营期限:2024-01-19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电子元器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化妆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超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超导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2、关联关系介绍
无锡欣珩与公司前12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同受无锡高发投控制。因此,无锡欣珩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无锡欣珩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无锡欣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无锡欣旸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DANGK49T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静艳
注册地址: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锡钦路9号新建综合楼4层101室
营业期限:2024-01-12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化妆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超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超导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2、关联关系介绍
无锡欣旸与公司前12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新动能基金同受无锡高发投控制。因此,无锡欣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无锡欣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无锡欣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无锡欣联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DN9DR59J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静艳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钦路9号新建综合楼4层103室
营业期限: 2024-06-27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电子元器件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化妆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超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超导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显示器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光学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2、关联关系介绍
无锡欣联与公司前12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新动能基金同受无锡高发投控制。因此,无锡欣联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无锡欣联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无锡欣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无锡欣融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市新吴区欣融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D2180MXD
注册资本:19,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静艳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G栋512室
经营期限:2023-11-0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地板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砖瓦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化妆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鲜肉批发;日用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食品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2、关联关系介绍
无锡欣融与公司前12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新动能基金同受无锡高发投控制。因此,无锡欣融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无锡欣融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无锡欣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无锡高发投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市高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X840L5N
注册资本:1,810,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际洲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6号汇融商务广场G栋(2号楼)609
经营期限:2018-09-2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企业资产的收购、重组、转让;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土地平整;建设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不含融资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2、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前12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新动能基金受无锡高发投控制,无锡高发投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无锡高发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6年5月15日,公司与无锡欣珩、无锡欣旸、无锡欣联、无锡欣融以及无锡高发投签署了《2026年度关联交易总体合同书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均含税)。具体业务情况以后续订单、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人基于各自的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无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欣融贸易有限公司及无锡市高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不超过88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含税,下同)。为保证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将资产抵押/质押担保额度调整为不超过12亿美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调整后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审议范围内组织谈判、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
关联董事赵志东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本次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保障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53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2026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黄泽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提交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泽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36%的股份。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66号航天科技广场B座2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以外,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3.00、11.00、12.00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徐平先生、沙风先生及姜宏青女士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66号航天科技广场B座22楼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5月27日9:30-11:30和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26年5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ir@shannonxsemi.com
邮政编码:518000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66号航天科技广场B座22楼。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75”,投票简称为“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等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