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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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2)成熟的院内管理体系与可复制的落地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

新里程旗下医院均已建立起结构完整、职责明确的设备管理、临床医学工程及信息化专业团队,在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形成了系统化、标准化的运作体系。该体系覆盖设备接收、场地规划与改造、临床验证与验收、数据系统对接以及报废处置等关键环节,并积累了行之有效的流程与规范。

基于这一坚实基础,本次设备更新工作将严格遵循新里程内部成熟的“项目制”管理模式,针对各院区或不同设备类别,组建跨部门的专项实施小组,统筹协调采购、临床、工程、信息及后勤等多方资源,确保从旧设备平稳停运、拆卸,到新设备安装调试、临床验证及最终投入使用的全过程,均实现安全、合规与有序衔接。

这种内在的组织架构与经验积淀,对项目起到了根本性的支撑作用。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精细化的前期规划和过程管控,最大限度地降低设备更换对临床日常诊疗工作的影响,有力保障了医疗业务的连续性。同时,成熟的实施能力确保新设备能够被迅速、有效地整合至临床场景中,使资本投入得以快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医疗服务供给能力。

(3)丰富的采购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

新里程在长期、多轮次的医疗设备配置与更新中,所积累并固化下来的成熟、系统化的采购专业能力和管理体系。这种经验形成了涵盖需求论证、供应商评估、商务谈判、合同执行、安装验收及资产归档的全周期标准化流程。具体而言,新里程已建立完善的设备采购数据库与评估模型,对主流品牌的产品性能、价格走势、售后服务口碑拥有持续跟踪与动态分析能力;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形成了基于质量、技术、服务、成本多维度评价的战略合作筛选机制;在合同管理上,具备成熟的风险管控条款设计与履约监督经验。

这种深厚的专业积淀对项目构成了多重关键支撑:首先,它能显著提升采购决策效率与精准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经验不足导致的技术误判或商务风险。其次,它能在合规框架内实现价值最大化,在保障质量与服务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全生命周期拥有成本。最后,它为项目的平稳落地提供了可靠的操作规程,能够高效处理各类复杂情况,确保从采购到临床启用的每一个环节都严谨、顺畅。

因此,新里程成熟的采购经验是项目能够规范、高效、经济地从规划走向现实的核心能力保障。

(四)独一味生物制药康县基地扩产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突破优势品种产能瓶颈,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位于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康县基地)及武都区工业园区一号(武都基地),核心剂型生产线(包括胶囊剂、片剂、丸剂、颗粒剂等)已达产能瓶颈,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随着“独一味”系列核心产品在临床终端的广泛应用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持续提升,市场订单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尽管通过对现有产线的优化排产、增加班次等方式极限挖潜,但设备设计在产能的硬性上限仍导致产能缺口日益扩大。这种长期的“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不仅导致生产设备持续高磨损、故障率上升、维护成本激增,更直接造成了供货紧张的局面,制约了公司对现有市场份额的巩固及对新渠道的拓展。

本项目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及辅助设施,旨在增强参芪五味子系列、独一味系列、脉平片系列、前列安通系列、补中益气丸、参苓白术散、垂盆草片、香连丸、其他品种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的实施不仅能从根本上缓解现有产能不足的紧张局面,保障优势产品的市场供应,更是企业抢抓发展机遇、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的战略举措。

(2)引进智能化生产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中国制造2025”战略深入推进和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双重背景下,传统依赖人工操作和经验管理的制药模式,已难以满足现代药品生产对高效率、高精度、高合规性的严苛要求。同时,在医药工业加速迈向数字化、智能化的时代浪潮下,生产制造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已成为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本项目拟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制药设备和智能化生产线,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全面升级。智能化产线的引入,将彻底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关键工艺参数由传感器实时采集并实现闭环控制,减少人为干预带来的批次间波动;物料转运由AGV智能机器人替代人工搬运,消除交叉污染风险;生产全过程数据自动上传、可追溯,确保每一片药剂都符合严苛的质量标准。

公司通过智能化升级,将在效率、精度、合规性三个维度实现跨越式提升,以稳定均一的产品质量筑牢市场信任基础。同时,这也是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建设智能化工厂、推动医药工业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助力独一味制药从传统制造向“创新智造”转型升级,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高质量发展先机。

(3)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精益制造与质量控制水平

公司康县基地现有的生产线始建于2000年前后,虽历经多次局部技改,但核心环节仍停留在单机作业、人工转运和离线检测的传统阶段,这种与先进制造时代的代际差距,已成为制约企业提质增效的关键短板。以生产流程为例,现有产线各工序间的自动化衔接不够紧密,在胶囊填充、片剂压片及铝塑包装等核心环节,物料周转仍需依赖人工搬运和半机械辅助。这不仅增加了人力成本,更在工序转换间造成了大量的等待浪费,限制了整线产出速度。

针对上述瓶颈,本项目拟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系统性优化升级,核心目标是通过智能化、自动化技术的深度应用,实现生产效能与质量管控的双重跃升。例如,在生产效率提升方面,通过工艺再造消除工序间的等待浪费和产能瓶颈,使胶囊剂、片剂等主要剂型的单位时间产出大幅增加,以规模效应摊薄固定成本,对冲集采降价带来的利润压力。这不仅是对公司现有生产管理体系的全面强化,更是构建起一套具备自我进化能力的精益制造系统,使公司在效率、质量、成本三个维度上持续获得竞争优势,真正实现向精益化制药企业的转型升级。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契合国家战略导向,享有地方产业扶持

从国家层面看,项目精准对标了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一2030年)》。该方案明确提出“要培育一批引领带动能力突出的中药工业领航企业,建设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推动中药制造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并建设中药工业守正创新中心”。本项目计划增加公司处理中药材的能力,正是对国家政策中“原料提质稳供”、“协同创新攻关”和“制造能力提升”等重点任务的具体落实。同时,方案中关于“建设20个智能工厂、培育10个绿色工厂”的目标,也为本项目引进自动化生产线、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从地方层面看,陇南市始终将中药材产业作为推动乡村振兴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根据2026年发布的《陇南市中药材产业“十五五”发展专项规划(2026~2030年)》,明确提出“中药材精深加工比例提高到20%以上,培育5家以上省级及以上中药材加工龙头企业。”公司不仅具备扎实的生产基础,更是目前区域内极少数同时涵盖前处理提取、口服固体制剂全链条的规模型企业。本次扩产项目精准契合了规划中关于提升加工能力的导向,有望使公司成为首批入选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优先培育对象,从而在政策资金、项目审批、品牌宣传等方面获得“一企一策”的精准支持。

(2)依托成熟技术体系,为扩产提供技术基础

在公司长达二十余年的中成药生产历程中,企业完整穿越了多个GMP规范迭代周期,在胶囊剂、片剂、丸剂、颗粒剂等核心剂型领域沉淀了一套成熟稳定、经过大规模市场验证的生产工艺体系和质量控制标准。经过多年的数据积累与经验复盘,总结了各核心生产环节的关键工艺参数,成为新建生产线的可靠技术基础。新生产线建设完成后,技术团队可依托现有成熟工艺参数库和质量控制模型,快速完成工艺验证与参数匹配,有效规避放大生产中的质量波动风险,确保新增产能从投产起就能稳定输出符合GMP要求的高质量产品。

(3)具备专业人才团队,拥有成熟运营经验

在人才队伍方面,公司已拥有一支熟悉药品生产全流程、精通GMP规范的专业技术团队。参考行业标杆企业的人才配置,现代化药厂需要配备兼具药学专业知识和自动化、信息化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公司现有生产、质量、设备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背景和实战经验,能够有效承接新产线的技术转移和运行管理。同时,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可进一步引进高层次研发人才和智能制造专业人才,优化人才结构。

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拥有多次生产线技术改造和产能扩建的项目经验,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从设备选型、供应商审计、工厂验收测试、现场验收测试到验证确认,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执行流程。同时,公司长期严格执行GMP规范,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操作规程,能够确保新产线快速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并投入商业化生产。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深耕陇南多年,与药材产地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关系。新增年处理中药材的能力,可在现有供应链基础上进行适度扩展,原料保障可靠。同时,公司现有的销售网络和市场渠道,能够确保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紧抓健康中国机遇,满足持续稳健经营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

人民的生命健康是国之大者,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将是重大的历史命题。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提升公司营运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抓住健康中国战略带来的健康产业发展机遇,加大对医疗机构学科技术和科研实力的持续投入,提升中医药上下游产业链业务的优化布局,增强中医药产业的研发实力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优势,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增强,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营运资金得到有效补充,有助于节省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一方面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与流动性水平;另一方面充足的资金将为公司经营发展保驾护航,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争力。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立足于医疗服务和药品制造业务。医疗服务领域,公司创建以三甲综合医院为依托,“综合总院+多个专科分院”的“1+N”创新服务模式。现拥有4家三级医院、13家二级医院,床位数近10,000张,已在辽宁、河南、江苏、江西、四川、重庆打造六大区域医疗中心,致力于构建全国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医疗集团。医药制造领域,拥有以中国驰名商标“独一味”品牌为核心的系列中成药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业,包括新院区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独一味生物制药康县基地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满足持续增长的终端市场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促进公司医疗服务规模和设备技术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有利于药品产能和工艺水平的提升,同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充实营运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为股东创造价值。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及技术储备

公司在医疗服务与药品制造两大核心板块均具备深厚的人员积淀与成熟的技术储备,为业务发展与募投项目实施提供全方位支撑。

医疗服务板块,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深耕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医院运营管理、临床诊疗、学科建设经验,旗下盱眙中医院、崇州二医院已搭建完善组织架构与专业技术队伍,汇聚多名临床骨干,形成标准化行政管理、医疗护理体系,成熟管理模式可快速复制至新项目。公司具备高效引进高端医疗人才与先进诊疗技术能力,重点布局肿瘤治疗、骨科、神经外科等特色专科,配备先进大型医疗设备与成熟诊疗技术体系,技术能力覆盖多学科临床诊疗、设备操作与管理全流程。此外,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医疗设备管理、临床医学工程团队,形成了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化运作体系,具备高端医疗设备引进、安装、调试及临床应用的全流程技术能力。

药品制造板块,公司以旗下独一味制药为核心平台,深耕药品研发、生产、销售近三十年,已形成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中成药制造、药品流通的全产业链布局,具备符合GMP标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建立了完善的生产制造、质量管控与运营管理体系,团队人员在药物开发、工艺转化、质量检验、生产运营等方面具备成熟经验与专业能力。

2、市场储备

公司旗下盱眙中医院、崇州二医院均在当地经营数十年,分别成为苏北及安徽交界区域、崇州市及周边乡镇的核心医疗服务机构,拥有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形成了稳定且庞大的患者群体,其中盱眙中医院为国家三级中医医院,崇州二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重点专科在区域内具备显著影响力,市场认可度高。两大医院现有院区均面临医疗服务需求超负荷的现状,病床使用率居高不下,区域内高品质、专科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为募投项目建成后承接市场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公司深度布局大健康产业,在中医药产业链领域已形成成熟的市场布局,以旗下独一味制药为核心运营平台,已构建覆盖全国的药品销售网络,持续推进渠道精细化管理与终端覆盖,依托品牌、产品、渠道及全产业链协同优势,为药品制造板块业务拓展提供坚实的市场储备支撑。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及市场等方面均具有扎实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梯队建设、引进前沿诊疗设备、拓展医疗服务辐射范围,持续夯实各方面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和升级的需求。

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填补回报措施

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为保护公司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填补回报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再融资注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同时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存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地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不断走向规范化,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但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任何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将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新里程集团出具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里程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6-050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6-05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6-052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

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拟开展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

1、主要内容

2025年6月19日,甘肃证监局作出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3年度,你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将回购义务确认为负债;控股子公司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未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暂估在建工程金额;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将以出让形式取得的建设用地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上述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导致你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存在披露不准确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会计核算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整改措施

公司已于2025年7月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采取了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核算工作和账务进行自查自纠等整改措施。

(二)《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林杨林及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号)

1、主要内容

2026年4月9日,甘肃证监局作出〔2026〕1号《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林杨林及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杨林、刘军:经查,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新里程2023年年报利润总额多计1,956,350.98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9.07%;2025年半年报净利润少计2,155,652.76元,占当期净利润的30.62%;2025年三季报利润总额少计2,856,975.8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3.43%。

新里程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新里程董事长林杨林、财务总监刘军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新里程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新里程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林杨林、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林杨林、刘军于2026年4月23日14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在2025年第三及第四季度进行更正,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公司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更加严谨审慎,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相关人员已根据要求到甘肃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严格按照甘肃证监局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甘肃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本次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6-053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