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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当前公司股份总数137,486,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2,960,181.21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13%,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7,486,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0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3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具体如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袁宏、蔡文福

咨询电话:0769-86768336

传真电话:0769-8676010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