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120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0.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8.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9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6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5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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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24年4月16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7905722110001);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韶关分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韶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71778419809)。
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欧莱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复兴支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复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713501040012101)。
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肥欧莱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3580);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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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欧莱新材半导体集成电路靶材研发试制基地项目”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创业路5号L厂房”为实施地点,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18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49.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0.23万元(不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募集金额 15,249.40 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溅射靶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948.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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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万元,报告期内最高余额未超出授权额度。
2、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32,292.11万元,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含置换金额)共计25,789.27万元,累计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48.87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02.53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660.75万元。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060.75万元(含待支付的发行费用4.25万元)。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欧莱新材半导体集成电路靶材研发试制基地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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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高端溅射靶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高纯无氧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资所致。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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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承诺效益来源于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预计的完全达产的年均收益;
注2:高端溅射靶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自2024年11月投产,尚属于产能爬升中,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3:高纯无氧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自2025年9月投产,尚属于产能爬升中,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宏福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文宏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授权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48,013,44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批复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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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后,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本次发行事项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委托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等事宜,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中止或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同时,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6年6月5日下午15: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欧莱新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5日
至2026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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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欧莱新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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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于登记时间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于2026年6月2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董秘办邮箱dmbgs@omat.com.cn进行登记,邮件标题注明“股东会登记材料”字样,邮件登记以公司董秘办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文家
电话:0751-8702516
电子邮箱:dmbgs@omat.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欧莱新材证券部(邮编:512029)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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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分析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2026年12月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0.00万元(含本数),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8,013,447股,该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在预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2.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1.06万元,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在2025年基础上按照亏损增加2,000.00万元、亏损持平、亏损减少2,000.00万元和亏损减少5,000.00万元四种情况进行测算。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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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新的市场空间及利润增长点,但是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和实施尚需要一定时间周期,项目收益需要在建设期后方能逐步体现。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整体的收益增长速度将可能出现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的情况,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次发行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欧莱高性能铜及铜合金零部件和超导材料产业化项目”、“高纯及超高纯金属材料研发试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全面贯彻“以屏为依托,多前沿领域深入发展”的战略方针,聚焦夯实高性能溅射靶材业务,同时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宽,核心业务涵盖高性能靶材、高性能金属、前沿科技领域关键材料与核心零部件三大板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协同、深度衔接,是公司战略布局的延伸与升级。
其中,“欧莱高性能铜及铜合金零部件和超导材料产业化项目”聚焦高性能金属与前沿科技关键材料赛道,拓展超导、核聚变、低空经济、海洋工程、高端医疗等应用场景,丰富公司金属材料与核心零部件产品矩阵。该项目围绕公司高性能金属材料核心能力展开,与现有溅射靶材业务技术同源、产业同链、市场协同,是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领域的战略延伸。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之一为高性能溅射靶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高纯金属冶炼、精密加工、质量控制及客户资源方面积累了深厚基础;募投项目聚焦高性能铜及铜合金零部件、超导材料等产品,与靶材业务共享冶金原理、加工工艺与质量控制体系,有助于优化多元化业务结构,降低单一业务周期波动风险,提升整体盈利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同时强化关键材料自主供给能力,巩固公司在高端金属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
其中,“高纯及超高纯金属材料研发试制项目”与公司“以屏为依托,多前沿领域深入发展”战略高度契合,是对现有三大核心业务的上游补强与技术升级。项目聚焦5N/6N/7N级超高纯金属研发,直接支撑高性能靶材业务的原材料自主可控,完善高性能金属业务的高纯材料布局,同时为核医疗、超导等前沿科技领域关键材料提供基础保障,推动公司向全产业链自主供应升级,强化核心业务协同与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人才视为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组建一支技术积淀深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截至2025年底,公司研发人员达74人,占员工总数的12.46%,其中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在溅射靶材领域拥有十余年以上的从业经历与高纯金属研发经验,具备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落地的全链条技术能力。公司研发团队专业覆盖金属提纯、真空冶炼、粉末制备、气氛烧结、冷/热等静压成型、机加工、绑定及清洗包装等靶材制造全流程关键环节,并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高性能靶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平台,与华南理工大学、华星光电等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为公司在半导体集成电路战略新兴领域的新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提供了系统性支撑,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依托高性能溅射靶材主业长期积累,已形成成熟稳定的高纯金属制备、微观结构控制、精密成型、质量管控等核心技术体系,拥有多项专利并参与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G8.5、G10.5 平面铜靶等核心产品技术性能处于行业前列。公司研发战略持续聚焦前沿材料领域,技术储备可不断向新材料应用场景延伸,现有材料配方、精密加工与性能优化技术体系,可直接移植、迭代升级并应用于本次“欧莱高性能铜及铜合金零部件和超导材料产业化项目”和“高纯及超高纯金属材料研发试制项目”,为项目实施提供稳固技术支撑。同时,公司具备完善的全流程研发管理体系,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可在项目后续工艺开发、性能验证与产品迭代过程中提供稳定充足的资源支持,确保技术成果高效转化。
在高纯及超高纯金属材料研发上,公司研发团队成功开发出高纯低氧金属粉末制备技术,突破高纯铜/铝靶微观结构控制难题;G8.5代旋转铜/铝靶为国内首家通过客户验证;在超高纯铝靶领域,参与广东省科技专项“超高纯铝靶材研发与制备”,攻克提纯与成型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并获多项发明专利;同时,在高纯铜靶焊接校直、大尺寸坯锭冷等静压及高真空热等静压包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依托上述技术积累,公司可充分支撑“欧莱高性能铜及铜合金零部件和超导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生产,满足复杂结构加工、超导性能适配等严苛要求;同时可为高纯及超高纯金属材料研发试制项目提供坚实基础,支撑超高纯金属的研发攻关与工艺验证。公司现有研发成果、产业化工艺经验与本次募投项目投入相结合,已构建起从材料提纯、结构调控、大尺寸成型到靶材集成的全链条核心能力,能够有效满足高端应用领域对材料性能不断提升的技术要求,为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技术目标提供可靠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深耕半导体显示、集成电路、太阳能电池等领域,客户资源与认证通道完善,已与超导、高端医疗、半导体等行业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当前,半导体、超导、核医疗、高端装备等领域需求旺盛,国产替代加速推进,叠加国家政策对超高纯金属、关键新材料产业的大力支持,为公司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研发成果转化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能够有效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并实现经济效益。
作为国内高端金属材料加工与供应的核心服务商,公司已与多家医疗等下游行业客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公司与超导及高端制造领域客户开展深度协同,合作已延伸至定制化加工、联合工艺优化等层面,可严格按照客户技术指标与图纸要求完成生产加工,满足超导用高纯铜材在纯度、氧含量、RRR值等方面的严苛要求;同时与客户建立起来料规格、工艺规程、质量监督及长期评估等完整合作机制,形成高壁垒、高粘性的稳定共生关系,为后续扩产产品的市场导入与品质认可铺平道路。凭借对超导腔体、医疗设备腔体等高端应用领域的材料标准、交付周期及商业规则的理解,公司可确保项目产能建设、品质控制与下游实际需求匹配,规避产能与需求错配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各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有效防范本次发行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既定用途,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二)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充分考虑经营发展阶段、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公司已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不断提升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合理地调配内部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建设周期,推动项目尽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能够依法合规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与成本管控,在严控经营费用的基础上,提升资金周转率与资产运营效率。通过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与薪酬体系,激发组织活力,实现提质增效,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文宏福、方红、实际控制人文雅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的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