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5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2,000万元、美元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古镇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原《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不再产生任何新增债权;原合同项下最终确定的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292.9550万元,该金额为债务人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光电”)在《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前已经形成的全部债权余额,原《最高额保证合同》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同时,公司与农业银行另行签署新的《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中山光电向农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古镇支行
3.债务人: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本金最高余额:共计人民币15,292.955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KEX48Q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9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古镇镇同福南路6号A栋1-3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山光电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中山光电100%的股权。中山光电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山光电资产总额为83,481.50万元,负债总额为65,416.4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8,065.0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8,232.82万元,利润总额为335.14万元,净利润为335.1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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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未要求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7,666.41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02%,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