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除标的公司股权质押以加速后续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顺电子”)分别于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总额为162,227.78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6-020)。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该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担保如下:
1、公司以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科技”“承租人”)、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惠碧源”)、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信息”)100%股权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可根据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股权过户情况分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2、申惠碧源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3、公司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与招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申惠碧源与招银金租签署了《抵押合同》,上述合同均已生效,2026年3月27日,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申惠碧源配合招银金租办理了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的登记手续,相关不动产权证已更新完毕,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2026-042)。
2026年4月20日,公司与招银金租签署了关于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100%股权的股权质押合同,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上述股权质押合同已生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二、进展
2026年5月19日,关于中恩云科技、申惠碧源、中恩云信息100%股权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为出质人,招银金租为质权人,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且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19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提交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除上述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且存在不确定性。
3、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购买中恩云数据中心100%股权,标的公司100%股权均已过户完毕,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尚需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监管账户付至总交易对价额的95%,即尚需支付人民币97,250万元;在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将交易价款余额(总交易对价的5%,即人民币16,750万元)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收款账户。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经公司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