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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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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56号2025park产业园A4栋M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肖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据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52,808,614股,即总股本1,259,789,215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6,980,601股。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4人,代表股份324,281,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4人,代表股份324,281,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8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0人,代表股份9,981,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0人,代表股份9,981,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7%。

(2)公司董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肖荣律师和郑碟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127,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6%;反对1,4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7%;弃权7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26,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131%;反对1,4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91%;弃权7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78%。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未获得通过。

(二)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134,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79%;反对1,4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5%;弃权7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33,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882%;反对1,4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11%;弃权7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06%。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未获得通过。

(三)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179,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16%;反对1,3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7%;弃权7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78,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351%;反对1,3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71%;弃权7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78%。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未获得通过。

(四)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050,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19%;反对2,0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0%;弃权1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9,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436%;反对2,0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60%;弃权1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4%。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未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961,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5%;反对2,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7%;弃权1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关联股东刘广飞已经回避表决本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60,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550%;反对2,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00%;弃权16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1%。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未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068,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3%;反对1,5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7%;弃权6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7,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200%;反对1,5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863%;弃权6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37%。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未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023,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35%;反对2,1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1%;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22,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701%;反对2,1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853%;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5%。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未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081,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14%;反对2,0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1%;弃权131,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0,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539%;反对2,0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13%;弃权131,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8%。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未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人数2人。表决情况如下:

9.01 非独立董事刘韡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320,637,02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7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6,336,1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3.4818%。

刘韡先生√当选/□未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非独立董事王婕

表决结果:

获得选举票数320,499,30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3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6,198,42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2.1019%。

王婕女士√当选/□未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肖荣 郑碟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参会董事7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总经理肖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董事肖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二)《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五)《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六)《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6年6月4日(周四)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霱公府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周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简历

肖欢先生,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风控经理、投资经理(新三板领域),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公司董事长助理,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战投部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责。

截至目前,肖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陈家华先生,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主管、办公室主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上海经观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陈家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江苏省财政厅 0012336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

财务信息: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9,572.28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

客户情况:2025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2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先锋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倩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林先生: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先锋最近三年受到监管警示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林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30万元,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23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衡所在2025年的审计工作中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天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广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广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广飞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广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股,刘广飞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广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到任之前,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广飞先生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刘广飞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刘广飞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广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家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陈家华先生当选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家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家华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陈家华先生简历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陈家华先生简历

陈家华先生,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主管、办公室主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上海经观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陈家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家华先生为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家华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陈家华

2026年5月19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写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肖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会选举肖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后,肖欢先生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肖欢先生简历

肖欢先生,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风控经理、投资经理(新三板领域),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公司董事长助理,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战投部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责。

截至目前,肖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已补选非独立董事;刘广飞先生已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正常履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构成情况如下:

上述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陈家华担任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霱公府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4、本次增选的独立董事为1人,议案2.00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6月3日。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霱公府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1室

邮政编码:510806

电话号码:020-28616560

传真号码:020-28616560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许晓青 马银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6”,投票简称为“智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0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0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