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刘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文龙先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刘文龙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文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4年6月加入奥普卫厨,任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1年3月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文龙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 号大街210 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的列席情况,逐一说明列席理由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洁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普通表决事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7、9、10,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及拟提名的董事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璐、蒋瑶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Fang James(董事长)、方胜康、吴兴杰
职工代表董事:刘文龙
独立董事:李井奎、赵刚、顾林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Fang James(主任委员)、方胜康、吴兴杰、刘文龙、李井奎、顾林
提名委员会:顾林(主任委员)、李井奎、赵刚
审计委员会:赵刚(主任委员)、李井奎、顾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井奎(主任委员)、顾林、赵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人员情况
总经理:方胜康
常务副总经理:吴兴杰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文龙
总工程师:张心予
董事会秘书:李洁
内审负责人:李涛
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后文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
联系电话:0571-88177925
传真号码:0571-88172888 转1213
联系邮箱:aupuzqb@aupu.net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1)Fang James 先生
Fang James先生,原中文名为方杰,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澳大利亚国籍,196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Fang James先生曾担任杭州市侨商协会会长,并获得首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Fang James先生曾先后任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澳大利亚 LIGHTUP 灯具公司总经理,自1993年起担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Fang James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方胜康先生
方胜康先生,奥普卫厨创始人之一,中国香港籍,1953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浙江省高级经济师,杭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曾获得杭州市劳动模范称号。方胜康先生曾任杭州华光电冰箱厂厂长,自1993年起担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自200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方胜康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吴兴杰先生
吴兴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博士学历。吴兴杰先生曾先后任深圳金涌泉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杭州奥普博朗尼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加入公司,任总裁助理,2014年6月开始任公司总裁。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吴兴杰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刘文龙先生
刘文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4年6月加入奥普卫厨,任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1年3月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文龙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李井奎先生
李井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西方经济学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师、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井奎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赵刚先生
赵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联合博导,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目前同时兼任浙江龙盛、南都物业及宋都股份的独立董事。
赵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顾林先生
顾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6月出生,工业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质量体系审核中心技术规划部副部长、国家注册质量审核员、浙江方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
顾林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张心予先生
张心予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张心予先生曾担任(株)小糸制作所材料研究员,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材料课长,2017年加入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材料研发中心经理、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公司研究院执行院长。
张心予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李洁女士
李洁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洁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李涛先生
李涛先生,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06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财务部经理、财务运营部经理职务。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李涛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 2026 年 5 月 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选举Fang James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Fang James、方胜康、吴兴杰、刘文龙、李井奎、顾林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Fang James担任主任委员;选举顾林、李井奎、赵刚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顾林担任主任委员;选举赵刚、李井奎、顾林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赵刚担任主任委员;选举李井奎、顾林、赵刚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李井奎担任主任委员;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胜康为公司总经理;吴兴杰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文龙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心予为公司总工程师;李洁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李涛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