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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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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B2号楼4层C402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朱阳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公司副董事长张翼飞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长朱阳军、董事陈首智、高志永、苏江、邓小社、孙琳、韩郑生、黄霞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孙琳、韩郑生、黄霞是公司独立董事;

2、董事会秘书高远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姜亚林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和公司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3、5-10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4为特殊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审议议案7时,关联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张翼飞已回避表决。在审议议案9时,关联股东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张翼飞、姜亚林已回避表决。在审议议案10时,关联股东张翼飞、姜亚林已回避表决。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白涵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16: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朱阳军先生主持会议。全体董事豁免提前5日通知召开本次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豁免提前5日通知召开本次董事会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尽快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举事宜,拟决定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4点半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变更。选举公司联席总经理高志永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