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湖南省醴陵市瓷谷大道旁华瓷股份大厦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135,192,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1,958,338股的46.305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1,326,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9人,代表股份4,800,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44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7人,代表股份1,326,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544%;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3,474,05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89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
■
2.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
■
3.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
■
4.0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
■
关联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莫彪 周晓玲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新增股份40,091,638股已于2026年5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51,866,700股增加至291,958,338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251,866,700元增加至291,958,33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原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办理前述事项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及相关文件签署等全部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中相关修订条款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前述现金管理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9号),本公司由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91,6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6元,共计募集资金699,999,999.4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60,694.3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89,339,305.15元,已由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证券登记等其他发行费用872,157.01元(不含税)和已预付的保荐费用1,886,792.45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86,580,35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1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1、自有资金
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2、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相关决策文件及合同报送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五)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或子公司所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拟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其他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会严格评估拟投资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相应的核算。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有效期12个月,该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且公司已建立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前述现金管理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对现金管理行为的规定,认真履行审议和决策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中原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27,831.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9号),本公司由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91,6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6元,共计募集资金699,999,999.4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60,694.3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89,339,305.15元,已由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证券登记等其他发行费用872,157.01元(不含税)和已预付的保荐费用1,886,792.45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86,580,35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1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57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58.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了如下安排:“如果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次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系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所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求。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会计师已出具鉴证报告,置换金额真实、准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2-403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瓷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2-403号);
5、中原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09号),本公司由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91,6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6元,共计募集资金699,999,999.4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660,694.3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89,339,305.15元,已由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证券登记等其他发行费用872,157.01元(不含税)和已预付的保荐费用1,886,792.45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86,580,35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1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越南东盟陶瓷谷项目”实施地点为越南,相关支出发生于境外,支付频次较高,对资金拨付的时效性要求较为严格,若直接以募集资金进行支付,因涉及跨境资金流动,需履行外汇登记及资金出境审批等多项监管程序,流程周期较长,难以满足项目现场对支付时效的实际需求。鉴于该募投项目存在上述特殊情况,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在推进过程中按照“华瓷股份→开曼子公司→新加坡孙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支付路径,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定期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三)公司财务部门统计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
(四)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高效推进,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未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中原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4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醴陵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华瓷股份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3)提案1.00为普通决议提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截止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6月3日8:30一16:00。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6月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
3、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4、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6”,投票简称为“华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0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0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0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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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