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2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成苏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30,584,350元变更为1,430,404,686元;并根据上述情况及廉洁文化建设要求,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生效。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章程修订事项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生效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6月10日在河南省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6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dynagree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8日及4月25日分别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代理总经理:成苏宁
独立董事:欧阳戒骄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曙光
财务总监:易智勇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dynagree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36807688-8010
邮箱:ir@dynagree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4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2,36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绿动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236,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绿动转债”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2026年1月1日(即前一次修订《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确定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截止日次日)至2026年4月30日,累计有人民币3,000元“绿动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336股。根据“绿动转债”转股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336元。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一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根据《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80,0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人民币180,000.00元。
基于上述可转债转股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1,430,584,350股变更为1,430,404,68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30,584,350元变更为1,430,404,68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同时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生效。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生效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5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告成镇茶亭沟村北300米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
至2026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5已经公司2026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议案6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议案8、议案9已经公司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26年3月7日、2026年3月28日、2026年4月25日及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将包含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的会议资料中。
2、特别决议议案: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A股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6月5日9:00-17:00
5、会议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7号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6、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7、联系电话:0755-36807688-8009
8、电子邮箱:ir@dynagreen.com.cn
9、异地股东亦可凭上述资料连同参会回执通过信函或电邮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回执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回执
致: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拟出席/委托 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在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告成镇茶亭沟村北300米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姓名/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A股):
证件号码:
日期:2026年 月 日 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3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8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价格2.9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根据《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三)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2025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及公告张贴的方式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对本次公示相关内容提出的异议。
(五)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与股东会决议同步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七)2025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30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及公告张贴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第一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第一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八)2025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结果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13万股,已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九)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根据《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发行限制性股票的0.48%,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01%。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2.9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53.5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注销回购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核心骨干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会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和修改公司章程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