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大道100号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应正才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职工代表董事郑开见,独立董事张伟坤、程学林、方小桃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胡伟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第2项、第4项、第5项、第7项、第8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代其云、许锐锋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李文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文斌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李文斌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李文斌先生简历
李文斌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任巨科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党总支副书记;2010年6月至2016年9月任欧路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资行政经理、党支部书记;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星远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资行政总监、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李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应正才
2、副董事长:应灵敏
3、非独立董事:应正才、应灵敏、郑永茂、胡伟杰、吴建夏
4、独立董事:张伟坤、程学林、方小桃
5、职工代表董事:李文斌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应正才(主任委员)、方小桃、程学林
2、提名委员会:程学林(主任委员)、张伟坤、应正才
3、审计委员会:张伟坤(主任委员)、方小桃、李文斌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小桃(主任委员)、张伟坤、郑永茂
上述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中,方小桃先生的任期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止。其他人员的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张伟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郑永茂
2、财务总监:吴建夏
3、董事会秘书:胡伟杰
4、副总经理:贺招展
5、证券事务代表:林宇航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已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6-82887777
传真:0576-82887777
电子邮箱:zqb@zjtaiho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丰路1178号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应正才
应正才,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EMBA学位。1997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泰发机电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泰发机电执行董事;2005年8月至2012年9月任泰鸿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应正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43,900股;应正才先生的儿子及一致行动人应灵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78,600股,通过台州元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640股;应正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灵敏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5,350,1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0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正才先生为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应灵敏先生的父亲。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正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应灵敏
应灵敏,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2017年8月历任泰鸿有限监事、董事;2017年8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营销副总监;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应灵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78,600股,通过台州元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640股;应灵敏先生的父亲及一致行动人应正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843,900股;应灵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正才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5,350,1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0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灵敏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应正才先生的儿子。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灵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郑永茂
郑永茂,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至1999年6月任温州哥伦电器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9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泰发机电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7年8月历任泰鸿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营销总监、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永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4,600股,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815,911股,合计持有11,720,51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44%。郑永茂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永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胡伟杰
胡伟杰,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2026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胡伟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84,55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5%。胡伟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伟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建夏
吴建夏,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永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任国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吴建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310,823股,合计持有910,82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7%。吴建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建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1、张伟坤
张伟坤,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1月至2004年7月任黄岩房屋开发公司财务科长;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液体智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5月至今历任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培训科长、办公室主任;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伟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伟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程学林
程学林,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6月至1998年10月历任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党政办秘书、北京办事处经理;1998年11月至2006年10月任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任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9月至今任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2022年6月任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程学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学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方小桃
方小桃,男,1971年8月出生,籍贯安徽枞阳,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汉族,中共党员。1997年7月至2010年8月历任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秘书科科长、投资证券部负责人、企业管理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任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任浙江贝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2月至2017年3月历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20年1月任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5年6月,任上海外服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小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小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贺招展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电装(广州南沙)有限公司系长、浙江顶立添翼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益拓(宁波)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运营中心总监。
贺招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贺招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林宇航先生: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安徽浩德传动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证券事务代表。
林宇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宇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6年5月19日以电话、口头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应正才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应正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应灵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应正才、方小桃、程学林,其中应正才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
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程学林、张伟坤、应正才,其中程学林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
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张伟坤、李文斌、方小桃,其中张伟坤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方小桃、张伟坤、郑永茂,其中方小桃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方小桃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止。上述其他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永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建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伟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贺招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宇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