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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舸舸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6年4月25日、2026年5月15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会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共500人,代表股份383,088,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737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股份345,142,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28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8人,代表股份37,945,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503%。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量为1,548,599,004股(公司股份总数1,554,624,504股,剔除无表决权的公司回购账户中的6,025,500股)。

8、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独立董事于健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示的各项提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8,336,7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97%;反对3,489,6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9%;弃权1,261,6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37,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56%;反对3,489,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6%;弃权1,261,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78%。

表决结果:通过。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6,090,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33%;反对5,978,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弃权1,019,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491,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183%;反对5,978,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41%;弃权1,019,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6%。

表决结果:通过。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76,161,2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19%;反对6,271,0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70%;弃权655,7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62,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35%;反对6,271,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29%;弃权655,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7%。

表决结果:通过。

4、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在审议该提案时,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合计持有股份3,902,4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371,529,3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09%;反对6,739,6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4%;弃权916,5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33,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081%;反对6,739,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06%;弃权916,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14%。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8,269,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21%;反对3,588,0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6%;弃权1,230,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67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804%;反对3,588,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23%;弃权1,230,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73%。

表决结果:通过。

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在审议该提案时,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合计持有股份3,902,400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371,716,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03%;反对6,668,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8%;弃权799,9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20,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48%;反对6,668,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268%;弃权799,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84%。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8,329,4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8%;反对3,516,9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1%;弃权1,241,6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30,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365%;反对3,51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76%;弃权1,241,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5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慧颖、王康明青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