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5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05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逐项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股权出资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或许可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核准或许可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他被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担保事项、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和债券上市交易或流通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制度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信息披露;
5、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一至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2026-051号。
四、《关于制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05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制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05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06月05日(星期五)召开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2026-052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5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5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逐项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0、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股权出资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或许可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核准或许可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他被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担保事项、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和债券上市交易或流通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制度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信息披露;
5、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5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5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6月0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6年5月20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1、2、3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06月0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06月04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5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8”,投票简称为“明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0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