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9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月19 日(星期二)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21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高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78人,代表股份347,707,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879%。其中: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1,396,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52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6人,代表股份86,310,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5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5人,代表股份50,651,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5,978,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4人,代表股份34,6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71%。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7,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2,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0%;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339,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07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反对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
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08,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2%;反对138,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94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0%;反对138,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
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85,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29,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6%;反对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88,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3,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1,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0,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5,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1,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2,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9,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9,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2,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6,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8%;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0,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4,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反对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1,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1,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6,58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7%;反对1,11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3%;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530,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76%;反对1,11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1%;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6,587,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9%;反对1,110,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3%;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531,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88%;反对1,110,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7,691,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635,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6%;反对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外收购暨关联交易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07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07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光文、白涵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