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4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铁志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列席12人,副董事长、总裁刘树森先生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6年5月18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安宴立女士为职工董事(简历附后),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12位董事与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选举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第3、7、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韩冬阳、于来富对议案6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芶芸、杨一凡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简历
安宴立,女,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质。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吉林省高端人才、曾荣获吉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吉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曾任吉林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北京亚泰联合医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吉林亚泰万联医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吉林金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总工办副主任。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4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陈铁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选举陈铁志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丙球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董事长陈铁志先生的主持下,会议继续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选举产生了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铁志
委 员:刘丙球、杜峥平、傅穹、赵大庆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克哲
委 员:傅穹、赵大庆、杜峥平、安宴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傅穹
委 员:黄百渠、马新彦、李斌、李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大庆
委 员:马新彦、徐克哲、韩冬阳、于来富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聘任了公司总裁。
经董事长陈铁志先生提名,聘任刘丙球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聘任了公司副总裁、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经总裁刘丙球先生提名,聘任韩冬阳先生、李斌先生、于来富先生、李勋女士、秦音女士、冯伟杰先生、陈波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于来富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王劲松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高德才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聘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经董事长陈铁志先生提名,聘任秦音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顾佳昊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银团借款1.1亿元(借新还旧),期限不超过3 年;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借款29,895万元,期限不超过3 年;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1亿元,期限1年,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9,889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为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39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及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3,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名下的综合楼和营业楼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及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7,1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的房产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银团借款 7,090 万元(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1.97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申请调整到期日,调整后借款总期限不超过五年,保证方式维持不变,即由公司及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金额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蓬莱亚泰兰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亚泰集团调兵山水泥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屋和土地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在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申请的借款99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512,220.23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43.06%。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简历
1、陈铁志,男, 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曾任长春市土地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长春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绿园分局局长、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土地监察专员,长春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长春市二道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副书记、书记、一级巡视员,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刘丙球,男,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太阳城支行副行长、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汽分中心副主任、主任、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关分中心主任、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长春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3、韩冬阳,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正高级工程师,长春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长春市二道区第十六、十七届人大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气技术员、电气负责人、技术部主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产产业部总经理助理、副主任,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产产业部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4、李斌,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长春市二道区政协委员、常委,吉林省青联委员,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十八大执行委员。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劳动模范、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信息管理部总经理、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总裁助理、纪委书记、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裁。
5、于来富,男,197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法律部副主任、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
6、李勋,女,1973 年 4 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长春市二道区基层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春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曾获民建吉林省优秀会员、长春市“担当作为好干部”称号。曾任二道区文化馆馆长,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二道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7、秦音,女,1976 年 6 月出生,本科,正高级经济师,长春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冯伟杰,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长春市劳动模范,吉林省第十五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长春市南关区人大代表。中国医药商会协会零售药店分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医药商会连锁药店分会副会长,吉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副会长,长春医药协会副会长。曾任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亚泰医药产业部总经理,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9、陈波,男,197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吉林省第十六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曾任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计控室副主任,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监事,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0、王劲松,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丹麦哥本哈根大学访问学者,长春市二道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长春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长春市二道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主席。先后被评为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第十六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突贡)。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发展规划部总经理、科技研发部总经理,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11、高德才,男,1975年1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12、顾佳昊,男,1987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4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9,889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为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39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及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3,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名下的综合楼和营业楼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及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7,1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的房产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银团借款 7,090 万元(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1.97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申请调整到期日,调整后借款总期限不超过五年,保证方式维持不变,即由公司及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金额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蓬莱亚泰兰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亚泰集团调兵山水泥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屋和土地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在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申请的借款99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29,889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为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一年。
2、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39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三年。
3、公司及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3,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名下的综合楼和营业楼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一年。
4、公司及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7,1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的房产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授信期限一年。
5、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银团借款 7,090 万元(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6、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
7、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1.97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申请调整到期日,调整后借款总期限不超过五年,保证方式维持不变,即由公司及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8、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金额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蓬莱亚泰兰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授信期限一年。
9、亚泰集团调兵山水泥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屋和土地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在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申请的借款99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第十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512,220.23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43.06 %,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4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4日
至2026年6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6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6年6月3日(星期三)9:00-11:00, 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秦音、顾佳昊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