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26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正清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2,416,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005%。其中:
1.现场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9,146,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5505%。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70,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500%。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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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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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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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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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班子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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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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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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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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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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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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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1-6项议案表决结果中,总表决情况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占比例为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相应表决意见总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8项议案总表决情况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占比例为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相应表决意见总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占比例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相应表决意见总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股数包含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数。9-10项议案中选举票数单位为股,比例为选举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2.上述7-8项议案涉及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刘正清先生已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140,00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大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爽 刘中明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郭志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郭志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郭志蓉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郭志蓉女士,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成本会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益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
截至披露日,郭志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志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查询,郭志蓉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